【測謊儀冤案】陝農婦被屈投毒 坐監近12年後法院終鞠躬道歉
14年前陝西柞水縣曹坪鎮的一樁投毒案,令陝西農婦柯長桂在無人證無物證的情況下僅僅因為測謊儀未有通過,令其身陷囹圄近11年。經過多番申訴,近日終獲翻案,並令官方低頭道歉,只是當年辦案人員多人早已升遷。
14年前投毒案 官方人證物證皆無僅憑測謊儀定罪
2002年6月2日清晨,柞水縣曹坪鎮田豐村村道上,村民郝延林口吐白沫死亡。案發後8個月,柯長桂至今記得那天,「早上9點左右,幾個便衣把我和我愛人帶到了曹坪鎮派出所,期間還分批帶走了村裡幾個人。」柯長桂說,「那天村裡一共7個人被測謊。」在測謊儀下柯長桂被確定為嫌疑人,隨後被警方控制。
2003年11月5日,商洛市檢察院的起訴書中大意為:柯長桂和丈夫已經入睡,村民郝延林翻洞進入其家中,被柯長桂發現。郝延林稱找水喝,柯長桂想起十多年前,郝延林趁其丈夫不在家中翻入屋內企圖不軌的事情後,心生惡意,便將家裡多年前購買用過剩下的老鼠藥,偷偷放入喝水缸內遞給郝延林,郝延林喝完水後離開,次日清晨發現死亡。實際上,這起命案甚至連物證都沒有,僅僅靠筆錄口供定罪。
柯第一次被判了死緩,重審後改為有期徒刑15年。其家人此後的申訴也被商洛中院駁回。2015年10月,陝西省高院決定由商洛中院重審此案。2016年7月,柯長桂拿到了無罪判決書。2016年8月,柯長桂正式提起國家賠償,對她蒙冤入獄的11年9個月零2天共計索賠6,350,901.8元。
沉冤終得昭雪 法院鞠躬道歉
據西安晚報消息,9月1日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柯長桂申請國家賠償案聽證會,就再審改判柯長桂無罪申請國家賠償一案舉行聽證。
“作為賠償義務機關,我們代表法院向柯長桂道歉。”9月1日下午3點30分,聽證會正式開始,作完簡短的情況說明後,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等向柯長桂當面鞠躬道歉,拿到無罪判決書時都能保持冷靜的柯長桂當場流下眼淚,在兒子蔡乾鵬的長久勸說下,情緒才平復下來。
聽證會上,商洛市中院介紹了案件的基本情況、賠償法律依據和相關法律規定,柯長桂及其委託代理人胡超奇陳述了賠償的具體專案和請求,還就賠償方式、事項、數額進行了協商。
商洛市中院向在場媒體表示,柯長桂於2016年8月16日提出國家賠償申請後,商洛市中院當日立案。賠償辦公室受理該案後,調取了原偵查、一二審、申訴、再審卷宗16卷,及時進行閱卷審查。8月26日,法官到柯長桂老家田豐村進行了走訪調查。方學民表示,商洛市中院將於近期就該案依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