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發文嚴防幹部「帶病提拔」 誰推薦、誰負責
撰文:陳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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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這是繼今年7月發出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之後,由栗戰書領導的中共中央辦公廳再一次祭出的大動作,希望通過「誰推薦、誰負責」的問責機制,嚴防「帶病提拔」的現象。
據新華社報道,此次的《意見》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的要求,對切實防止幹部「帶病提拔」作出具體規定,是做好新時期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對於貫徹落實習近平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中共政壇將選人用人視為集體行為
據多維新聞報道,在6月份中紀委公佈十八屆中央第九輪巡視反饋情況,此輪巡視覆蓋32家單位,同時對4個省進行首次「回頭看」。結果發現在這些巡視單位中,發現有11個單位存在「帶病提拔」問題。
有分析人士表示,長期以來中共政壇一直將選人用人視為集體行為,很難說清哪些是集體責任,哪些是個人責任。這就導致在實際工作中經常出現這樣的問題:把人選好了,大家都感到臉上有光,都可以說自己有功;反之,把人選錯了,大家都可以把責任一推了之。而此次將責任壓實到個人,或也為中共深層反腐提供了有力工具。
另外,有評論指出,近來中國政壇人事調動頻繁,從國務院各部委到地方黨政主官,均出現密集調動。今明兩年正值中共換屆年,黨媒官媒已連續刊發不少文章對換屆年的人事動作進行解釋和鋪墊,《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的出台,實則也是為換屆年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