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巴司機上月風化案罪成判囚 桃園火燒車案自焚肇禍機會增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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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台灣發生火燒車慘劇,一輛旅遊巴於桃園市路上起火焚燒,導致車上26人全部死亡,包括司機和導遊,另外還有24來自遼寧的大陸遊客。早前台灣當局稱,於車上所採集證物,發現汽油成份,又檢獲多個汽油容器,不排除司機自焚,與全車人員同歸於盡。
據台灣《蘋果日報》調查,肇事司機蘇明成於2013年曾捲入一宗風化案,涉嫌企圖性侵女導遊。當時,他還在用原名「蘇忠華」,以旅遊巴司機身份,隨團入住旅館,留宿時藉口幫忙印製歌詞,以供車上製造氣氛,誘騙女導遊到其住房內,然後趁機施暴。
女導遊極力抵抗,口咬嫌犯手臂,抓傷其生殖器,成功逃脫求救。其後警方介入調查,起訴蘇忠華,當地法院一審罪成,判入獄5年,蘇明成認為是女導遊上廁所沒穿褲,勾引在先,不服判刑過重而上訴。
據悉,蘇忠華於2014年已改名「蘇明成」,繼續當旅遊巴司機,有曾與其共事的導遊稱,當年4月發生「台北捷運鄭捷殺人事件」,蘇明成就此曾講過一句:「我要學鄭捷殺幾個人,或是開遊覽車去撞。」
今年6月24日,法院駁回蘇明成上訴,維持原判,另加民事賠償90萬元新台幣(約21.9萬元港幣);蘇明成未有即時入獄,反而於7月12日接獲工作邀請,正是擔任出事旅行團的大巴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