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日「硬起來」 台派軍艦護漁:堅決捍衛漁民捕魚自由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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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軍艦「巡護九號」與「漁訓貳號」於周日(1日)從高雄港駛往沖之鳥礁附近公海,宣示護漁決心,台海巡處表示「一旦對方有不友善動作,會有相對應作為」。

上月月底發生了台灣漁船被日本扣押事件,事情尚未落幕。台灣軍艦「巡護九號」與「漁訓貳號」於周日(1日)從高雄港駛往沖之鳥礁附近公海,宣示護漁決心,台海巡處表示「一旦對方有不友善動作,會有相對應作為」。(台灣外交部)

日前,台灣漁船在沖之鳥礁附近公海捕魚時遭日本強扣,並強索贖金;台方雖已向日方繳交170萬新台幣(約41萬港元)保證金以換取相關人士獲釋,但事件並未落幕--周日(1日),台灣派出「巡護九號」等配有武器的巡邏船前往沖之鳥礁護漁,為期3個月,台灣海軍亦「隨時準備援助」;一旦對方有不友善動作,台灣海巡處表示「會有相對應作為」。

海岸巡防署「巡護九號」(SHUN HU No.9)船及農委會「漁訓貳號」(YU SHIUN No.2)船,自上午11時自高雄港啟航,共同前往「沖之鳥礁」,在海軍艦艇策應下執行公海聯合護漁任務。海洋巡防總局上午向台媒表示,「我國政府認為沖之鳥礁僅為岩礁,不是島嶼,不能主張專屬經濟海域,只能主張12海浬領海範圍。在沖之島礁其他海域,任何國家皆可主張捕魚自由,日本無權在這個水域取締我國作業漁船,政府將全力堅決捍衛我國漁民擁有公海捕魚的自由」。

傳聞海軍已派遣一艘康定級艦預先前往當地海域策應,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上午表示「不便說明」--但也沒有否認。羅紹和強調,國軍將遵政府的政策指導,將依「海巡護漁民、海軍挺海巡」原則,在適當海域部署艦艇,執行任務。

台灣當局認為「沖之鳥礁」僅為岩礁,不是島嶼,不能主張具200海浬的「專屬經濟海域」(EEZ),只能主張12海浬領海範圍--在沖之島礁其他海域,任何國家皆可自由捕漁,日本無權在此一水域取締台灣作業漁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