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人民日報評修憲獲通過:時代大勢所趨 黨心民心所向
3月11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應到代表2980人,出席人數2964人, 缺席人數16人。會上投票通過憲法修正案草案,贊成2958票,反對2票,棄權3票,1票無效。贊成率超過99.7%。
對於修憲獲得全國人大表決通過,官媒《人民日報》發表社評,稱這是「時代大勢所趨、事業發展所需、黨心民心所向」,又指修憲「為民族復興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文章題為〈為民族復興提供有力憲法保障〉,開首即表示,全國人大表決通過憲法修正案草案,是「時代大勢所趨、事業發展所需、黨心民心所向」,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對更好發揮憲法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的重大作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文章續指,從中央政治局決定啟動修憲工作開始,到全國人大表決通過,整個過程始終貫穿「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和原則,是中共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的生動實踐,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生動體現」。
「修改憲法是為了更好實施憲法」
文章介紹,1982年憲法公佈施行後,分別進行過5次修改。「通過修改,我國憲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中緊跟時代步伐,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實踐證明,及時把黨和人民創造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上升為國家憲法規定,實現黨的主張、國家意志、人民意願的有機統一,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條成功經驗。」
文章強調,是次修憲「體現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必將更好地發揮憲法的規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更好地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又稱修改憲法是為了更好實施憲法,更好發揮憲法的國家根本法作用,要以這次憲法修改為契機,把實施憲法擺在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採取有力措施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