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鄉村禁居民舉辦「再婚酒」 近年修鄉例限制酒席數目及禮金
2月24日,內地網上流傳一張照片:四川巴中市巴州區水寧寺鎮枇杷村村民委員會和村紅白理事會聯合發出公告,以違反《村規民約》為由,禁止一起即將舉辦的「再婚酒」,並告知村民不得前往幫忙,不得赴宴送禮。
內地《封面新聞》報道,枇杷村支部書記楊斌證實消息屬實,公告貼在村裡顯眼位置,並送達全村210戶村民家中。他解釋事緣村民張某計畫在3月1日為兒子舉辦「再婚酒」,違反《村規民約》中關於宴席的規定。
對於村內外質疑之聲,楊斌稱:「我們這樣做是有依據的,而且嚴格按程式執行。」原來《村規民約》第一部分第二條規定:「房子酒、壽酒、結婚酒只能辦一次。」官方稱禁令之下,枇杷村酒席之風有所收斂,村裡酒席數量比過去減少近90%,有村民測算,每戶每年可以少送禮金1萬多元(人民幣.下同):「有了規矩,大家照章辦事,感覺負擔輕多了。」
曾私下開導勸阻不果
至於是次磨擦,楊斌稱:「張某的兒子在外務工,十多年前結過一次婚,後來離婚,今年準備成婚,他的父親忙著為他籌備婚宴,並通過微信群發出邀請,日子定在3月1號。」
村幹部曾親赴其家勸阻,宣講《村規民約》並送達告知書,希望他們能遵守規定,但卻失敗而回,於是村委會及紅白理事會決定在2月23日發出公告,在村黨員幹部和務工人員微信群廣而告之。
違者將不受優惠政策保障
《公告》最後一句提醒:「若有違背將嚴肅查處」,亦即酒席主客都將受到處罰。酒席舉辦當天,紅白理事會對參與的村民進行詳細登記,違者將不得享有村裡困難救助等優惠政策,如果黨員幹部違背,還要受到相關的黨紀處罰。
過去該村已規定哪些酒席可以辦,哪些不能辦,例如嚴禁不滿60周歲辦壽酒,且一生只能辦一次,「嚴禁二、三胎辦滿月酒」;謝師、退休、當兵入伍、為故去的親人樹碑等均在禁止之列。至2017年村代表大會通過《村規民約》後,更限制酒席桌數不得超過30桌,百客(親戚之外的一般客人)所贈禮金不得超過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