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思想入憲】全國人大常委會月底開會 將審議憲法修正案草案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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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主席習近平過去多次強調提到「文化自信」這概念,他曾表示「文化自信」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以及一個政黨對自身文化價值的充分肯定和積極踐行,並對其文化的生命力持有的堅定信心。(資料圖片)

本月19日閉幕的中共十九屆二中全會通過修憲建議,提議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憲法。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在今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建議,在本月29日至30日舉行的常委會會議上,討論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及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也是唯一有權修改憲法的機關,而修憲將依三大程序進行修改。

第一項程序為「提議」,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提議」;第二項程序為「通過」,即由全國人大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最後一項為「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修改憲法職權,依照憲法規定的程序進行憲法修改。

以往歷次的修憲慣例,均由中共中央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修改憲法建議,經人大常委會討論後,再執行修憲流程。如2004年的修憲,就是中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建議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討論過程中,把《建議》在媒體上刊登出來。最終,憲法修正案在人大全體大會上通過。

資料顯示,中國現行憲法是1982年憲法(八二憲法),此憲法構成了現今憲法的主體部分。八二憲法其後分別在1988年、1993年、1998年、2004年四度修憲。至今相隔13年,中國再次啟動修憲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