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0天扣押1.8萬違規電動車 衝擊快遞 網購受阻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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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內地官方標準,電動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總重量不得超過40公斤。(Getty Images)

為了推動環保,內地早年推行以電動車(指電動單車及電動三輪車)取代摩托車(電單車)。但電動車橫行大街小巷,不時橫衝直撞,險象橫生,早已為人垢病。近年各地方政府紛紛立例規管,據《新京報》報道,近日深圳亦嚴格執行相關措施,雖然改善了交通安全,但卻衝擊了快遞行業,網購服務受阻,弄得怨聲載道。

早於2013年,深圳已頒例規管電動車,按國家標準,限定電動車最高時速為20公里,最高總重量為40公斤,但直到近來該市才嚴厲實施,大舉拘查超標電動車。深圳所以於此時雷厲風行,乃因電動車問題已導致顯著人命傷亡。據官方數據,開展整頓行動10天以來,各單位共查扣電動車17,975輛、拘留874人。

速遞行業因依賴電動車送貨,生意大受影響,當地傳媒稱,現時已有近800輛速遞電動車被扣押,分屬4家公司,另還有近50名速遞員被拘留。有一家速遞公司更稱,因受拘捕行動影響,該公司已有上千名員工請辭,導致部分服務地點配送延遲。

舉報違規電動車可獲重賞

據悉,於深圳龍華區,官方公布獎勵規則,按所拘查違規電動車種類,該執法人員可得100元或600元人民幣獎勵,至於遇到違規或抗命當事人,該人員每拘留一人即可獲500元獎勵。既有重賞鼓勵執法,或者可以解釋為何於短短10天內,整頓行動可收得上述成效。

據中國自行車協會助力車專業委員會主任陸金龍所論,現行電動車規定於1999年定立,但隨多年科技發展及經濟需求增長,限制電動車時速以20公里為上限,總重量不得超過40公斤,實際已不合時宜。

深圳業內人士則稱:「我們也在等政策,不是說我們不遵守規定,而是沒有政府部門給我一個明確的標準。」他們又認為,改用小型貨車送貨的話,需要購買汽車和駕駛者保險,速遞費用會比目前增加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