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日本政府就重慶大轟炸謝罪賠償 中國民間索賠團二審敗訴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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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時間14日上午11時20分(香港時間10時20分),東京高等法院就重慶大轟炸索償案作出二審判決。法院宣布承認重慶大轟炸是歷史事實,但維持一審結果,駁回訴訟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謝罪賠償的請求。
二戰期間,日軍對當時的中國陪都重慶展開長達6年10個月(1938年至1943年)、共200多次的戰略轟炸,史稱「重慶大轟炸」。據不完全統計,逾1.19萬人死於轟炸,1.41萬人在轟炸中受傷,被炸毀房屋超過1.76萬幢。
從2004起,重慶大轟炸受害者和家屬組成對日索償團,並於2006年3月入稟東京地方裁判所控告日本政府,要求對方謝罪賠償。索償團於2009年10月又進行三次追加訴訟,原告人數增至188人。在2015年2月25日,重慶大轟炸民間索賠案一審結果在東京地方法院宣判。法庭宣布188名原告敗訴並駁回其訴狀,訴訟費用將由原告方承擔。
原告團不滿法院裁決
一審敗訴後,其中22名索償團成員隨即提出上訴。法院先後於去年11月和今年3月兩度開庭審訊,直到今日上午作出二審判決,宣佈承認重慶大轟炸是歷史事實,但維持一審結果,駁回訴訟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謝罪賠償的請求。
中國官媒《環球網》引述日本媒體指,在二審期間,日方雖承認轟炸造成傷害的事實,但卻認為「原告無權根據當時的國際法要求賠償,按照民法的規定,國家也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今日早上,法院門外有日中志願者、部分原告及其家屬、支援者等人拉橫額舉行抗議活動。法官宣判之後,原告團團長粟遠奎當即表示抗議法官的不當判決;亦有受害者家屬表示,如果日本政府更誠實地對待歷史問題,(中日)兩國關係將會得到改善,但無法接受傷害受害者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