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改革重塑文職人員體系 軍報:有利提升戰鬥力
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下稱《條例》)昨日公布,重新界定文職人員制度,包括文職人員職能定位、身份屬性、崗位設置等。
在原例之中,文職人員身份模糊,新例則明確指出,「文職人員是軍隊人員組成部分,是不直接參與作戰,不承擔軍隊編制崗位的非現役人員」。
解放軍報今天刊登文章,表示新修例遵循現代人力資源開發管理規律和人才市場規律,重塑文職人員體系,以提高軍事人力資源對戰鬥力的貢獻率。是貫徹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
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幹部是指被任命為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辦事員級以上職務,不授予軍階的現役軍人,分為專業技術文職幹部和非專業技術文職幹部兩類。
從國際上看,大量使用文職人員是現代軍隊的通行做法,發達國家軍隊文職人員數量規模,一般達到現役員額的一半以上。中國早在上世紀50年代中期,毛澤東就曾拍板,把部分行政、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崗位的6.2萬名現役幹部改為工薪制職員,這是解放軍首次使用非現役人員。
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兵員和文職人員局的負責人昨日在記者會開宗明義指出,現代軍事人才已不限於現役軍人,強國軍隊都注重拓寬視野、完善制度,吸引知識精英、技術精英和管理精英為軍隊建設服務,而這正是修例的一大目的。
從軍方的表態來看,這次改革,調整軍隊人員分類,將文職人員與軍官、士官、義務兵共同作為軍隊人員構成的基本類別,在軍事人才培養、技術創新、資源管理和勤務保障等領域,廣泛編配文職人員。
原例寫道文職人員履行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同類崗位相應職責,沒有劃清非現役的文職人員與現役的軍官(文職幹部)的職責界限,「直接影響了他們的社會地位、待遇保障和使用管理」。
新例則從兩個方面釐定文職人員的身份。國家層面,文職人員享有國家工作人員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軍隊層面,文職人員在軍隊編制崗位從事管理工作和專業技術工作的非現役人員,是軍隊人員的組成部分,「根據需要參加軍事訓練和非戰爭軍事行動,承擔相應的作戰支援保障任務,依法服現役」。身份獲確定後,當局可以為合理確定權利義務、制定相關政策制度提供依據。
文職人員隊伍本身的分類也發生很大變化,以前的分類為「專業技術崗位」和「非專業技術崗」。新例則指明,文職人員崗位分為管理和專業技術兩類。管理崗位的級別分為部級(副職)、局級(正副職)、處級(正副職)、科級(正副)、科員及辦事員。專業技術崗位則保持不變,分為高中初三個崗位,由高至初設置一級至十三級。非專業技術崗悄然不見。
新例指出,管理崗位級別最高可到副部級,副部級職位任免,是要中央軍委審批的;正處到正局級,需要戰區級單位審批;正科到副處,要軍級單位審批;副科以下崗位,只需師旅一級審批,這是舊例中沒有明定的。
此外,新例在招人渠道上除了包括原有的「招考」,另新增了「直接引進」、「現役軍人轉改」兩種招人渠道,同時列明退休、辭職、辭退、解聘等退出方式。局方負責人表示,《條例》修訂堅持以軍事需求為主導,遵循現代人力資源開發管理 規律和人才市場規律。
據《多維新聞》報道,軍改目的之一就是要瘦身軍隊,砍掉過剩的文職人員,包括文職軍官。2015年9月3日,習近平在北京宣布裁軍30萬,這被中國軍方稱為「精簡機關和非戰鬥機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