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工作報告先交七中全會審議 做法體現黨中央統一領導

撰文:吳梓楓
出版:更新:

中共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昨日(9日)在北京舉行,會議一改以往做法,未有把「十八屆中央紀委向十九大的工作報告」按照慣例直接提交至十九大,而是把工作報告提前交至將於明日(11日)舉行的七中全會審議,此做法一度引來外界不少解讀。
中紀委網站今日則回應這次工作報告的審議程序變化,指出此舉旨在「體現黨章要求和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強調「黨中央」在中紀委中所扮演的領導角色。

據報王岐山在十九大之前召開的中紀委第八次全會上,曾在中紀委內部進行了告别「演講」。(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一改以往做法 報告先交七中審議

根據以往程序,過去兩屆中紀委向黨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都直接提交至中共十七大、十八大。惟昨日在京舉行的第十八屆中紀委第八次全體會議,會議在審議通過「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向中共十九大的工作報告」後卻一改以往做法,罕有地同意先把工作報告提請至明天舉行的十八屆七中全會審議,然後才再由七中全會把報告提請至十九大,做法為數十年來首見,亦令外界關注有關做法是否顯示中共黨內規則或中紀委體制正逐漸出現變化的端倪。

十八屆中紀委第八次全會已於本月9日舉行。(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資料圖片)

兩大程序改變 體現黨中央統一領導

而中紀委網站今日則回應指,程序折射理念,變化體現深意,並點出這次中紀委向十九大工作報告審議程序發生兩大變化,除了上述把工作報告提前交由十八屆七中全會審議外,中紀委又指出這次的工作報告稿首先經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後,和黨的十九大報告稿、黨章修正案一同在黨內徵求意見,與以往中紀委單獨徵求黨內意見的做法不同。

中紀委表示這次審議程序的兩大調整充分體現了「黨章要求和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根據黨章第四十三條規定,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的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黨章還規定,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中紀委認為這次的程序調整「體現的就是對黨章的尊崇、對黨章規定的執行,體現了中央紀委忠實履行黨章賦予職責的鮮明態度」。同時,中紀委又表示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時時處處事事向黨中央看齊,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中紀委又指出早在本屆的中紀委六次全會中就曾一改以往會議議程,調整為先由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發表重要講話,之後才由王岐山代表中央紀委常委會作出工作報告。當時,有與會中央紀委委員曾經指出:「總書記首先發表重要講話,有利於我們更好地領會中央的精神,貫徹中央的要求,開好全會,做好新一年的工作。這看似是一個形式上的調整,實質反映了中央紀委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的政治態度」。而在本屆的中紀委第七次全會,則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這是在內容和形式上體現了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一致。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