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逐步禁P2P網絡貸款 設18月過渡期
撰文:慈美琳
出版:更新:
內地的P2P網絡借貸火了這麼久,相關管理辦法終於要出台了。
12月28日,《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辦法》由銀監會會同工信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等部門研究起草,多家P2P公司預計將受到影響。
《每日經濟新聞》梳理發現,《辦法》以負面清單形式劃定了業務邊界,明確禁止12項行為,包括不得銷售銀行理財及券商資管產品、不得從事股票配資、不得提供擔保或承諾保本保息等;對客戶資金和網貸機構自身資金實行分賬管理;實施備案制管理制度,強化資訊披露監管等等。《辦法》給出了18個月過渡期的安排。
投之家聯合創始人、CEO黃詩樵說,該辦法沒有用硬性門檻淘汰掉一些平台,而是寬鬆引導,並給足時間讓它們符合要求,「其實相當於把監管權力交給了市場」。
《辦法》只對個體與個體之間的網貸,即P2P網貸進行規範,不包括網路小額貸款。對此,銀監會方面表示,擬在下一步專門研究網路小額貸款,其辦法將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