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政法委書記蔣尊玉受賄:商人用紙箱裝千萬港幣現金送家中

撰文:劉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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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被稱為「五毒幹部」的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因受賄8千多萬元財務,一審被判無期。
8日,內媒刊文披露更多蔣受賄細節,有商人用紙箱裝千萬現金,送至蔣家;蔣尊玉女兒結婚時,還收受價值百萬保時捷跑車。

法院指蔣尊玉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資料圖片)

法院查明,蔣尊玉在1996年至2014年,從出任深圳市規劃國土局龍崗分局局長至任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位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相關單位或個人賄送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265萬元、港幣4670萬元。

據法制晚報報道,蔣尊玉18年的貪腐之路,隨着他的不斷升遷「胃口」越來越大。報道指,蔣尊玉的第一次受賄,是在任深圳市規劃國土局龍崗分局局長期間。當時,蔣接受「深圳市龍園山莊實業發展」公司董事長莊某,用紙箱裝的100萬人民幣,將當地一塊荒地的土地使用權批准給了該公司。隨後,蔣尊玉仕途一路高升,蔣單筆受賄最多的一次,是2013年接受某教育機構負責人姚某2000萬人民幣的「好處費」。

2008年則是蔣受賄頂峰,蔣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接建築工程、開發房地產項目等方面提供幫助,這一年中兩筆受賄金額就高達2100萬港幣。而這兩次的行賄手法,則是將千萬現金裝進紙箱,送至蔣家。

落馬後面容憔悴的蔣尊玉。(網上圖片)

  細節:紙箱裝千萬現金 送至蔣家

一次是2008年年底,「深圳城市假日房地產開發」公司老闆盧某,為了答謝蔣尊玉在房地產開發項目中的幫助,以打「鬥地主」(內地熱門紙牌遊戲)為由來到蔣家。當時,盧某與李某各手抱一個紙箱,箱內裝有1100萬港幣,打完牌後,二人便離去。

另一次是2008年12月的一個晚上,當地一工程負責人鄭某為酬謝蔣在工程招標中的幫助,與李某手提兩袋現金至蔣家,共1000萬港幣。蔣尊玉描述指,待鄭、李某二人走後,他清點了一下,港幣都是1000元面額的,一共10捆,100萬元一捆。

  父女先後受審:女兒結婚收保時捷跑車

蔣尊玉被判刑的第二天,其女兒蔣丹丹因犯受賄罪也被判囚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蔣尊玉在庭審時承認女兒蔣丹丹結婚時,收受房地產商盧某贈送的一輛保時捷跑車。隨後,蔣尊玉覺得跑車太過張揚,「影響不好」,便將跑車以80多萬元過戶給李某,並把款項存入女兒賬戶。

早前,廣東省紀委官方刊物《廣東黨風》稱蔣尊玉為「五毒幹部」,指控他曾挪用公款送禮,還多次接受私企老闆的安排,沉迷嫖妓賭博等不良嗜好;其家庭成員亦生活奢華,子女出國留學和旅遊消費皆有企業老闆「買單」,其妻更直接參與權錢交易,負責為蔣尊玉拉線收賄。

(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