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貴申請美國政治庇護 留美簽證10月到期恐不獲續簽
當地時間9月6日,美國移民律師Thomas Ragland向《美國之音》透露,他在當日上午代表中國流亡富豪郭文貴,向美國移民局遞交申請,尋求政治庇護。Ragland稱:「郭先生的申請基於他的政治言論,特別是他對中國腐敗的揭露,他的舉報,他在媒體上發表的聲明、視頻〔影片〕、推特(Twitter)上的貼子,對中國腐敗的揭露。」
早前(8月31日)美聯社報道,中國公安部以郭文貴涉嫌強姦28歲前助理為由,要求國際刑警發出全球通緝令。雖然中美之間並無引渡協議,但郭文貴留美簽證將於10月到期,據聞北京正遊說美方不予續簽。
Ragland還表示:「他(郭文貴)僱傭〔僱用〕保安保護他,他很擔心中國政府採取行動傷害他,或將他送回國,對他進行懲罰,因為他揭露和舉報腐敗。因此,他覺得有必要尋求美國政府的保護,以免受傷害。」他還特意澄清:「決定今天申請庇護不是基於簽證期限,而是基於他對安全的考慮。」
面臨幾重法理挑戰
據悉,由於美國移民局積壓大量案件,每宗案件平均需時兩至三年才能初步決定,然而也可申請加快處理,時間由一個月至一年不等。目前郭文貴持訪客(visitor)簽證留美,在申請庇護6個月後,還可以申請工作許可。
《美國之音》又引述另一移民律師李進進意見,指郭文貴自稱怕回國有遭迫害之虞,其說容易成立,可是要成功申請政治庇護,他仍要面對幾重法理挑戰。首先未知有否第三國予以妥當安置(firm settlement);其次中國政府已以干犯刑事罪行為由,要求國際刑警發出通緝令;郭文貴曾說自己幫助中國國安部工作過,假如他在任職時以政治觀點或宗教信仰為由,迫害他人,美國政府將不會授予庇護。
代表律師:總統也要遵守申請庇護程序
Ragland則不以為然,指郭文貴一案毋須尋求第三國安置:「對他(郭文貴)而言,美國是唯一安全的國家。」至於全球通緝令一事,Ragland指北京此舉帶有「政治動機」,美國政府不能據此拒絕郭文貴的庇護申請。此外,郭文貴還呈請美國政府,要求停止遞解其出境,並提供反酷刑保護。
對於有傳言指,美國總統特朗普或者會拿郭文貴當對華談判籌碼,Ragland指根據國際法及聯合國《反酷刑國際公約》,不容美方遣返郭文貴:「任何申請人一旦進入申請庇護的程式〔程序〕,他們就獲得了這種保護。即便是美國總統,或是政府官員,也不能繞開,這些保護在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時就自動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