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眾摸胸】南京遭猥褻女童是養女  涉案18歲男子被刑拘 

撰文:劉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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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晚,一名男子在南京南站候車室,當眾摸胸猥褻一名未成年女童,而坐在一旁疑似父母更全程漠視,引發輿論關注。
14日,涉嫌猥褻女童的18歲段姓男子遭警方刑拘。警方表示,女童是段姓父母的養女,與段男無血緣關係。

南京男涉當眾摸胸猥褻女童。(網絡圖片)

近日,有網友爆料稱,南京南站候車室發生一宗當眾猥褻女童事件——被女童稱作「哥哥」的男子,竟然伸手入女童裙內,更當眾撫摸她的胸部;旁邊一男一女疑似父母的人士,竟然也全程漠視。事件引發輿論關注,不少網友狂轟,「一家變態」。

目前,18歲的段某某因涉嫌「猥褻兒童罪」遭南京鐵路警方刑事拘留,警指受害女童不足10歲;南京鐵警向澎湃新聞證實,疑犯段某某與女童是兄妹關係,惟女童為段男父母的養女,二人沒有血緣關係。

警方:正對段男父母依法調查

猥褻女童事件引發網民聲討,民眾斥責男子禽獸的同時,亦指責在旁父母全程漠視、不管不問。對此,警方表示,正對段某某的父母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據悉,警方目前正協調當地有關部門安置受害女童。由於案件涉及未成年人,警方亦呼籲網民保護未成年人隱私,不再擴散相關人員信息與案件細節,以防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

據內地《刑法》,猥褻婦女將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