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陷阱】禁錮、毆打、洗腦 傳銷組織5年引發至少15宗謀殺案
近日,內地兩名大學畢業生疑因墮入傳銷陷阱喪命,揭開傳銷黑幕的一角。據不完全統計,自2013年至今,內地至少發生過15宗由傳銷引發,後經法院定罪的謀殺案。
早前報道:【傳銷陷阱】兩山東大學生遭誘騙至天津 同日被發現離奇死亡
內地多次出現傳銷騙局。據不完全統計,從2013年至今,曾發生過多宗因傳銷引發的刑事案件。當中至少15宗被法院定罪為「故意殺人」(蓄意謀殺),非法拘禁、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也多不勝數。
這15宗謀殺案例中,7宗案例中的7人在傳銷地點遭受暴力毆打等情況後死亡;2宗案例中,妻子陷入傳銷與丈夫發生矛盾,丈夫行凶使人死亡;5宗案例為受騙者因要求退錢、離開遭拒或報復,對傳銷人員行凶。另有1宗案例,女子因未婚夫拒絕加入傳銷而行凶。
其中一宗案例發生在江西。2015年3月,一名蔣姓男子被騙到江西樟樹市的一個傳銷點,隨即被兩人看守並限制人身自由,傳銷人員更收走了他的現金、銀行卡、身份證和手機等隨身物品。
蔣男不願加入該傳銷組織,遭到6名傳銷人員的輪流洗腦和長時間的輪番毆打、虐待和折磨,包括被人用腳踹踢、用臂力器捅刺胸腹部、掌摑、用鐵絲衣架抽打胳膊和背部、用電熱取暖器近距離炙烤頭部和上半身、用皮帶勒壓頸脖、被撬開嘴巴往裏面塞入襪子等。在蔣男昏迷後,傳銷人員從他的嘴裏灌辣椒水、在眼睛上抹洋蔥以及用冷水澆灌等方法想將他弄醒。
最終,蔣男因全身軟組織嚴重挫傷致擠壓綜合徵引起急性腎衰而死亡。6名施暴的傳銷人員後被以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刑罰,最重者無期徒刑,其餘為6到15年有期徒刑不等。
未婚夫拒絕加入傳銷 19歲女子持刀刺殺
另一宗案例發生在福建。一名李姓女子,因其未婚夫余男多次拒絕與她一同前往安徽省合肥市參加「陽光1040工程」傳銷,而心生刺殺余某的念頭。2014年5月,19歲的李某,在余某蹲在客廳地上整理垃圾桶時,抽出水果刀向他的背部脊柱旁刺入,後又持刀刺中他右胸、左胸、右上腹、右肩、右手背等部位。法醫學鑑定顯示,余某的損傷為輕微傷。後李某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誘騙他人加入傳銷點後禁錮洗腦
傳銷組織的手法大同小異,往往是以營銷為名,誘騙他人加入傳銷點後禁錮、並不斷的「洗腦」,迫使對方成為組織的一員。一個名為「人際網絡營銷」的非法傳銷組織,就謊稱由「天津天獅生物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產品(實際沒有實體產業、產品),成員繳納2800元(人民幣)購買1份份額即加入組織,再以婚戀、找工作為名,誘騙他人發展「下線」非法牟利。該組織以「家庭」為單位租住一個地方,並限制傳銷人員人身自由,日常的主要活動是「上課」、使用手機聯繫誘騙他人等。
2016年6月,「人際網絡營銷」的成員趙某就以見面培養感情為由,將相親對象宋某騙至無錫市濱湖區的傳銷點,威脅恐嚇、沒收手機、24小時看管逼迫宋加入組織傳銷,宋某在要求退出時與傳銷人員發生衝突,先被按在地上,隨後被罰不准睡覺,此後四五天時間內很少睡覺休息。1個半月後的某天,宋某乘隙從陽台窗戶逃離時墜樓身亡。法院後來判5名傳銷人員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11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