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威拿犬咬傷兩歲幼童 內地輿情激憤 中國流浪狗將被撲殺?
四川成都一隻寵物洛威拿犬(內地稱:羅威納犬)咬傷兩歲幼童的事件,讓城市裡的狗成為多地執法機關重點關注對象,也讓人和動物如何共存的問題再次成為中國網民爭議的焦點。
綜合中新網、上游新聞等中國媒體報道,一名兩歲多的女童星期一(10月16日)在成都下轄的崇州市一小區內,被無人看管的羅威納犬咬傷,造成右腎破裂、腹腔積液以及胸背部等多處膚裂傷,截至目前仍處於昏迷狀態,在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兒童ICU接受救治,生命體徵平穩。
崇州市聯合調查組星期二(10月17日)通報,傷人的黑色羅威納犬事發當天早上竄入小區將女童咬傷,當晚10時許被捕獲,其主人唐某也於次日凌晨到案,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新華社星期三(10月18日)引述四川省公安廳報道,唐某已被刑事拘留。
在祈禱受傷女童盡快康復的同時,很多中國網民針對如何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展開了激烈的爭論。溫和派認為,應該倡導文明養犬,規範犬只管理和飼主的責任,加大對傷人寵物主人的懲戒力度等,而激進派則主張應大範圍限養寵物狗,並全面捕殺流浪犬,以絕後患。
在女童重傷的慘痛代價和輿論壓力之下,中國多地宣佈加強養犬管理,包括基層執法部門開展對區域內寵物犬的排查,對未拴繩遛狗和飼養禁養犬種的人進行處罰,以及對流浪狗進行捉捕處理等。
在微博、抖音、小紅書等中國社交媒體平台上,幾乎每一條有關執法部門處罰違規養犬行為或抓捕流浪狗的帖子下,都能看到網民各執一詞的爭論。而爭論的核心大致可以概括為動物傷人誰負責、流浪動物怎麼處理,以及寵物權益有沒有保障。
動物傷人誰負責?
對於有主人的寵物來講,這個問題很好回答:根據中國《民法典》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成都羅威納傷人事件中,受害人代理律師周兆成也發佈聲明說,該案已經公安機關刑事立案,狗主人可能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或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外,他們也將追究事發小區物業的侵權責任。
不過,在很多情節並不嚴重的寵物傷人或擾民事件中,基層執法部門並不會訴諸法律,而是以「小事化了」的心態讓雙方和解。這樣的處理方式,雖然更具人情味,卻也給很多民眾留下了養狗人有恃無恐、不會承擔責任的印象。
而人情味也成為了很多地方基層部門在執行當地的養犬管理條例要求時,進退兩難的枷鎖。
由於沒有國家級統一規定,中國大多數養犬管理條例都是由城市制定,甚至省內都可能出現不同:例如,羅威納犬在四川綿陽被定為禁養犬種,成都卻未禁止。因此,雖然有所規定,但要基層執法人員說服主人放棄飼養多年、且在隔壁城市就能飼養的愛犬,談何容易?
輿情難辦,加上養犬人人數眾多,一一排查的執法難度和成本都過高,很多時候有關部門對飼養規定外犬種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至於對不撿糞便、遛狗不牽繩等不文明行為的處罰,由於監督難度大、懲戒不重等因素,很多時候也形同虛設。
兒過去的寬鬆管理,也導致當官方想要嚴格執行時,會受到更多阻礙。例如,西安一小區本週提出要逐戶進行禁養犬清理,以及河南執法人員在街頭對禁養的寵物法國鬥牛犬進行抓捕等事件,都引起了諸多網民的不滿。
流浪動物怎麼處理?
有主寵物傷人問責姑且有據可依,城市流浪動物傷人卻難以追責:雖然法律規定被遺棄的寵物傷人由原主負責,長期餵養流浪動物者也要承擔一定責任,但實際操作起來幾乎不可行。
因此,一旦有相關糾紛發生引起關注,中國很多地方基層的處理方式,便是對區域內的流浪動物進行大規模捕殺。可這樣的一刀切式執法,不僅讓動物保護人士難以接受,也讓網民質疑為什麼「一隻狗犯錯所有狗連坐」。
據中國官媒央視新聞2021年報道,中國每年有約4000萬人被貓狗咬傷,其中不乏流浪動物造成的傷害。但在流浪動物的生存權和民眾的安全孰輕孰重的問題上,輿論卻難以達成共識。
例如,重慶對外經貿學院的保安星期二抓捕並打死一隻校內流浪狗後,引發了大量學生不滿,而學校星期五(10月20日)也以「處置過程中存在不當行為」為由,將保安停職。
這個事件中沒有贏家:流浪狗失去了生命、不滿的學生不再信任學校,而被停職的保安在支持大力管控流浪動物的網民看來,也十分冤枉。
除了學生和普通網民,也有中國明星下場為流浪狗打抱不平。其中,香港「金像獎」影後劉雅瑟星期五在微博發帖稱,「不是所有流浪狗都是壞狗」,呼籲「停止捕殺動物」。搞笑藝人楊迪同天也在抖音發佈視頻,譴責成都羅威納傷人事件中飼養人未牽繩的行為,並呼籲大家對狗「可以不喜愛但請不要傷害」。
而兩位藝人的共同點之一,是他們同為養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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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權益有沒有保障?
對流浪動物懷有惻隱之心,除了出於對生命的尊重,對很多養寵人士來說,還可能是擔心捕殺等一刀切式的處理方式,有一天會被沿用至自己的寵物身上。
這並非沒有先例。新冠疫情期間,從2021年到2022年,從三線城市江西上饒、河北廊坊到大都市上海,以防疫為理由將寵物貓狗「消殺」「無害化處理」的事件多次發生,雖然每次都引起民憤,但最終也都不了了之。
另外,雖然最終並未執行,但石家莊以預防「黑熱病」為由,推出過要求陰性犬只送離、陽性犬只和流浪犬全部捕殺、區域內全面禁養犬只三年的文件。
主流觀點認為,動物保護法的缺失,是造成這些亂象和中國6700多萬養寵人士恐懼的核心原因。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民間組織、法律專家和人大代表都曾屢次提議,應設立涵蓋寵物和城市動物的動物保護法,但至今相關立法工作未有進展。
在2009年有專家提出動物保護法建議稿時,《中國青年報》曾撰文稱,由於中國國情複雜、發展不平衡,「法典式動物保護法在中國應當緩行」;十幾年後的2023年,《中國環境報》引述法律專家評論為何動物保護法律難以確立時,依然強調需要「在符合國情的同時妥善兼顧各地風俗」。
雖然立法保護也不能杜絕動物與人的矛盾,有相關法律的國家也時常會因為個案的依法處理引發不滿,但對於動物保護人士和養寵群體,以及基層執法人員來說,如果能有上層法律提供保護和引導,想必能減少不少麻煩。
另一方面,如果相關法律法規不能完善,對於當下蓬勃發展的寵物「它經濟」,也會帶來不小的打擊。
根據艾瑞咨詢4月發佈的《2023年中國寵物內容價值研究白皮書》,2022年中國寵物消費市場規模約為3117億元(人民幣,下同,約590億新元)。該機構預計,隨著寵物家庭滲透率和行業成熟度持續提升,寵物消費市場未來依然會保持增長態勢,預計2023年的市場規模約為3924億元、2025年可能達到達8114億元,未來五年內有望突破萬億。
隨著中國解決溫飽問題、全面邁入小康社會,飼養寵物的人數持續增加,人們對寵物的情感寄託也與日俱增。但若是這個群體對安全感和規則透明性的需求不能得到重視和滿足,恐怕未來還會有更多的矛盾被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