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港澳辦為何保留國務院港澳辦牌子?與香港中聯辦什麼關係?
3月16日,新華社公布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對於香港人來說,最關心的當屬新組建的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在此之前,輿論場上便已有風聲在傳今次中國機構改革將涉及港澳體制。
現如今,這一風聲正式得到證實。正如最近香港中聯辦主任鄭雁雄在「兩會」期間說的「實踐已經並將繼續證明,不斷適應形勢發展和工作需要優化改革港澳工作領導體制,才能確保黨對『一國兩制』事業的有力領導」,新組建的中央港澳辦將進一步強化中國共產黨對於港澳事務的領導權。
《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寫道:「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承擔在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依法治港治澳、維護國家安全、保障民生福祉、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等方面的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職責,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基礎上組建,作為黨中央辦事機構,保留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
這裏一個與港人息息相關的的重點是「保障民生福祉」,應該是指困擾香港多年的住房難、貧富懸殊、年輕人缺乏上升空間等深層次結構性矛盾。
但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新組建的中央港澳辦將作為黨中央辦事機構,以區別於過去國務院港澳辦作為國務院辦事機構的定位。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黨中央設立若干工作機關,在黨中央領導下,主管或者辦理中央相關工作」,可見新組建的中央港澳辦將是中共港澳事務主管機關。
考慮到中國政治體制的核心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所以當國務院港澳辦變為中央港澳辦,意味着政治地位、權力位階明顯提升,更加靠近中國政治權力的領導核心。正因這樣,只要沒有新變化和特殊安排,從今往後,在「黨的領導」的基本政治邏輯下,中央港澳辦的政治地位和職權將明顯高於位於香港和澳門的兩個中聯辦。
既然如此,不能不問的是,作為中共辦事機構的中央港澳辦為何要加掛國務院港澳辦的牌子?香港中聯辦是否將成為中央港澳辦的下級機關或派出機關、附屬機關?
在回答這兩個問題之前,有必要釐清「一國兩制」下香港和中央的關係。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和中央的關係不同於內地31省區市和中央的關係。在內地,因為中國共產黨是領導核心,所以不論名義上還是實際權力運作,黨的存在感都非常突出。但在香港,考慮到現實情況的不同,「一國兩制」下香港和中央的關係在名義上、法理上的常見形式是香港和中央人民政府、全國人大等國家機構的關係。
比如,香港《基本法》第二章「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中央」主要是指中央人民政府、全國人大。正因這樣,所以香港特首的任命,是通過國務院程序。當然,這和中國共產黨作為「一國兩制」事業的創立者、領導者、踐行者並不矛盾,只不過是說考慮到香港和內地有「兩制」之別,所以為了尊重香港現實情況和遵守香港《基本法》憲制秩序,中國共產黨對於香港「一國兩制」事業的領導,只要情況允許,都會盡可能通過中央人民政府、全國人大的法定程序實現。
正因這樣,所以不論是過去的國務院港澳辦還是香港中聯辦,縱使在實際運作中會將中國共產黨視作領導核心,但還是會有一箇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權,以便於在「一國兩制」下開展工作。現如今,在國務院港澳辦基礎上重新組建的中央港澳辦,雖已被劃入中國共產黨的辦事機構,但為了方便工作開展,尊重《基本法》規定的「一國兩制」憲制秩序,還是會繼續保留國務院港澳辦的牌子。
同樣道理,作為在香港一線開展工作的中聯辦,將繼續以「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的身份存在,除非有新的變化和特殊安排。所以,至少到目前為止,香港中聯辦將依舊是正部級機關,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而非中央港澳辦的下級機關或派出機關、附屬機關。當然,實際運作過程中,在「黨的領導」基本政治邏輯下,香港中聯辦、澳門中聯辦的地位、職權將明顯低於中央港澳辦。相比於過去的國務院港澳辦,中央港澳辦在協調兩個中聯辦事務過程中將更具話語權。
除此之外,值得關注的是,作為港澳事務決策議事協調機構的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是否有新變化,中央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分別在其中扮演什麼角色。從過去的慣例和最近的改革風向來看,有理由相信,如果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繼續存在或有類似決策議事協調機構的存在,中央港澳辦不僅將承擔具體辦事工作,而且能通過決策議事協調機構的組織框架來對香港中聯辦、澳門中聯辦施加更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