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公職人員妻子200萬轉賣購房資格 深圳豈能淪落至此?
日前,深圳一位公職人員妻子200萬人民幣轉賣購房資格的新聞,在網上傳得沸沸揚揚。據網上流傳說法,深圳市前海合作區一位官員的妻子一年間多次搖中多個網紅樓盤,隨後每個指標以200萬元人民幣高價轉賣,積累大筆財富。據深圳新聞網消息,針對網絡傳聞,深圳市前海合作區紀工委高度重視,已介入調查核實。
該網絡傳聞的真實性暫不得而知,需要等待官方的調查核實結果,但從近年來多地實行搖號買房措施時出現公職人員內定、權力尋租、官商勾結的情況來看,今次深圳市「公職人員妻子200萬轉賣購房資格」的傳聞,亦暴露出搖號買房過程中出現的尋租問題。
比如,2018年西安市發生的「南長安街壹號內定門」事件,就涉及35名公職人員給西安天磊置業有限公司「南長安街壹號」項目部相關人員「打招呼」,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深圳市的房子本就比西安更具投資價值,網紅樓盤尤其是僧多粥少,勢必在搖號購房過程中存在較大利益尋租空間,「深房理」案件的發生便是深圳房地產存在舞弊的例證。
搖號買房措施的出台有其現實背景,是在落實房住不炒的大政策。在大城市房價過高,網紅樓盤又一房難求的現實下,為了減少炒作、投機,為了照顧那些剛需購房者,搖號買房確實能起到一些作用。但問題在於,一方面搖號買房容易催生尋租、腐敗,不斷消解其所能起到的有限作用,另一方面在大城市房子尤其是網紅樓盤比較稀缺的現實下,搖號買房並不能真正從源頭上實現房住不炒的政策初衷。
從根本上來說,搖號買房的存在本身便說明了大城市住房市場尤其是熱門樓盤的供需不平衡。只要存在供需不平衡,勢必造成高房價,助長房地產投機泡沫,對實體經濟和年輕人的生存空間造成擠壓。在這種情勢下,房地產業絕對需要調控,房住不炒確實應該成為共識。
但問題是調控措施應該精準有效,切中病根,否則再多的調控措施,都無濟於事。搖號買房是眾多房地產調控措施當中的一種,亦是被質疑存在尋租和腐敗的一種。在供需關係不平衡的影響下,一些大城市的新房和二手房存在較大價差,難免會讓一些人趁機牟取不當利益。就像馬克思說的「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死的危險」。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內地許多城市都應該反思目前正在實行的限購措施,尤其是搖號買房措施,要看看一項措施的的正面作用和負面效應有多大,以及是否精準有效。
房住不炒是房地產市場應該追求的目標,但不能不考慮實際情況,不能為了調控而調控。深圳作為得風氣之先的經濟特區,被中央寄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厚望,理當在房地產業健康發展過程中探索出一條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長效機制,不能讓尋租舞弊、暗箱操作借房地產調控的名義大行其道。
從長遠來看,深圳應該考慮借鑑新加坡房屋政策經驗,兼顧富人置業訴求和普通人住有所居的剛需,從供需關係着手,既尊重市場規律,實事求是地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又要下大力氣建立公屋制度,讓公共住房滿足多數普通居民的合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