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父母棄養遭猥褻霸凌網暴 「劉學州之死」誰該擔負法律責任?

撰文:蔡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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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邢台17歲(有一說15歲)少年劉學州在三亞吞藥自殺身亡,他在遺書中自述成長經歷,包括被親生父母賣掉、遭遇校園霸凌、男老師猥褻,又提到後來尋親成功卻被親生父母誣指他要求買樓,而被網上暴力。

劉學州之死在內地網絡引發廣泛討論,內地網民指出,在他成長歷程中遭遇太多的惡人。不論是親生父母、猥褻他的男老師、霸凌他的同儕和網絡暴力他的人,都應該為此負上責任,而從法律角度切入,又有哪些加害者需擔負法律責任?

親生父母二度棄養 網民:支持買賣同罪

1月24日凌晨12時2分,劉學州在微博發布遺書,內容講述自己被親生父母賣掉,4歲時養父母在爆炸中雙亡,被校園霸凌、男老師猥褻的成長歷程,他提到自己出生3個月就被親生父母賣掉,尋親成功卻被親生父母誣指他要求買樓。他決定以遺棄罪和拐賣兒童罪起訴親生父母,後他遭遇網暴。
劉學州離世後,他發布遺書的微博下面已有22萬條留言,網民紛紛譴責網暴以及要求調查劉學州的親生父母。劉學州的養外祖母日前接受內地傳媒訪問,證實當年確實有被女兒告知花費2.7萬元「抱了一個小孩」。據指,該金額與劉學州在遺書中提到的「我養父母買我的2萬7」相脗合。1月24日山西民警透露已聯繫上他劉學州的親生父母,正在做筆錄。

《觀察者網》採訪河南中豫律師事務所孫兆義律師。他提到,劉學州親生父母的遺棄行為是持續的,並且目前已經造成劉學州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親生父母應當以遺棄罪被追究刑事責任。法律規定遺棄罪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孫兆義指出,其親生父母在劉學州養父母去世以後,作為劉學州的親生父母,在法律上對於劉學州的撫養具有當然的監護職責,以目前來看,其親生父母的行為已然構成遺棄罪。

不過對於拐賣兒童罪,孫兆義則提醒,如果該犯罪事實經過公安機關偵查屬實,那麼需要考慮該罪是否已經過了追訴時效,「拐賣兒童罪的追訴時效為15年」。

對於網民高呼的買賣同罪,《澎湃新聞》則指出,根據2010年《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的規定:「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應當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過去也有出賣親生子女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但是,由於司法解釋沒有對何為「以非法獲利目的」做出解釋,判決時,法院會把為收取不屬於「營養費」、「感謝費」的巨額錢財,將子女「送」給他人的,判為「以非法獲利目的的」。而當初劉學州父母的這個「轉送」行為,是否構成「拐賣兒童罪」,還有不少的證據門檻要過,特別是年代久遠,對警方而言會是一項挑戰。

曾遭男老師猥褻 河北教育局:調查中
而針對遺書中劉學州寫道,上初中後「遇到一個很變態的男老師」,並遭遇了校園欺凌,受到孤立,遭其他學生的毆打等事,河北邢台南宮市教育局表示,已經在調查核實。
南宮市公安局也表示正在「進一步了解情況」,並將儘快與教育部門對接,儘早把事實核實清楚。「如果真的存在猥褻犯罪,特別是性侵者利用教師這個特殊身份實施猥褻的話,必須受到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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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暴力無法可管? 網民向《新京報》問責

而針對劉學州親生父母曾接受《新京報》採訪指出他要求他們買樓一事,劉學州在遺書中澄清,自己和生母電話中說的僅是「我想要的是一個家」

劉學州表示,他也曾跟生父提過要求一個住所,卻被稱生父稱是「白眼狼」。最終他狠下心決定起訴後,他開始從抖音、微博私訊收到不間斷的網絡謾罵和攻擊。劉學州提到,手機相簿裏有一些證據和錄音,「希望警員叔叔在最後也可以替我為我的一生劃上一個完美的句號」。

對此,許多內地網民認為「網絡暴力」是劉學州自殺的關鍵,對於劉學州的遺願他們也希望能盡力達成。《觀察者網》訪問北京百瑞(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石雲昆律師認為,包括網暴語言的截圖、網暴人員帳號和錄音影片等都可以作為被網暴的證據。

石雲昆介紹,凡是通過網路被實施侮辱、誹謗的行為,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澎湃新聞》則提到中國雖有「誹謗罪」,但是這原則上是一個自訴罪名,「哪怕轉入公訴程序,也很難認定在網暴中誰是主要責任人」。

過去內地少有網友因為網暴導致當事人自殺而受到刑事責任追究。去年四川德陽法院宣判「2018年年女醫生遭網絡暴力自殺」案件,案中3名被告則是以「侮辱罪」獲刑,是少數網絡暴力者受到刑事處罰的案例。法院認為,3人煽動網絡暴力致被害人身亡,情節嚴重,分別判處他們一年半、一年緩刑兩年、半年緩刑一年。

而從民事責任上說,劉學州事件尷尬之處在於,年僅17歲的劉學州去世後,沒有法律意義上的「近親屬」為其討回公道。《澎湃新聞》也提到,針對網路暴力,特別是明顯涉及人身攻擊、侮辱誹謗的行為,應該加大法律懲處力度(即使不追究刑責,也可以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立案處理),以儆效尤。

而針對採訪劉學州親生父母卻未向劉學州查證的《新京報》內地網民群起指責,直到1月25日《新京報》仍在微博熱搜上,《新京報》目前微博評論區已關閉。

而在劉學州死往後,中央網信辦微信公眾號《網信中國》25日發布的通知稱,即日起開展為期一個月專項行動,將重點整治人肉搜索、辱罵攻擊等網絡暴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