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拐賣案中隱現公權力魅影 內地「依法治國」仍然任重道遠
近日,內地輿論刷屏電影《親愛的》原型孫海洋尋子14年終成功的故事。當讀者爭議於被販賣兒童(雖然很多人現在已經是青年)養父母(或者說買家更確切)在事件中的法律和情感糾葛時,公權力在拐賣兒童中充當的失責甚至幫兇角色更應引起警醒 。
公安部2021年1月開始部署查找被拐失蹤兒童的「團圓行動」,據官方消息,截至上月30日累計找回歷年失蹤被拐兒童8307名,這樣的官方行動值得肯定。不過中紀委官網周三(8日)發表的題為《誰給被拐孩子辦户口?公權力絕不能成為幫兇》,也揭開了另一種權力「燈下黑」。
文章稱,「被拐兒童不具備上户口的條件,若能瞞天過海安然落户,極有可能存在着出生證造假以及户籍部門瀆職的問題。如果一些公職人員把關審核不嚴不實、敷衍應付,或者與不法分子裏外串通,偽造、買賣申報户口的材料,為非法辦理户口大開方便之門,都意味着公安户籍部門管理的疏忽和衛生系統『內鬼』的存在。 」
一般認為,擔負維護社會治安的公安機關與不法人員以及黑惡勢力是一種勢同水火的天然矛盾。然而在現實中兩者關係要更加複雜,比如,有黑惡勢力才有公安機關的用武之地,黑惡勢力的猖獗程度與公安機關的打擊力度成反比,在很多地區的公安機關,更準確地說是公安機關裏的某些人淪為了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形成橫跨黑白兩道的利益共同體。這也是中共從2018年1月掀起掃黑風暴的最根本原因。
往更大的概念去講,就是當公權力施行不當,甚至執法犯法的時候,無疑會架空中共高層的「依法治國」理念。
前幾年,以「呼格案」「聶樹斌案」等冤假錯案得以昭雪,就是中共政法系統推出的「刀口向內」的自我糾偏和改革。就此,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曾於2016年3月的政治局集體學習會議中言及:「由於多種因素影響,司法活動中也存在一些司法不公、冤假錯案、司法腐敗以及金錢案、權力案、人情案等問題。這些問題如果不抓緊解決,就會嚴重影響全面依法治國進程,嚴重影響社會公平正義。」司法改革問題,已是當代中國實現「第五個現代化」、即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大障礙。
針對近日被輿論關注的孫海洋之子孫卓,與另一被拐賣人符建濤的情況,二人被販往地山東陽穀警方微信公號「陽穀警方」周四(9日)發布公告稱,「陽穀縣公安局第一時間成立專案組對被拐孩子户口辦理問題展開調查,初步查明:孫卓,即孫海洋之子,現用姓名為國某,户籍地在黑龍江省某市。報道中涉及的另一名被拐兒童符建濤,現用姓名為吳某某,户籍地在本縣。有關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凡涉及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將嚴肅處理。」
就具體案件來說,孫卓與符建濤等人的户口辦理雖然已經是14年前,但是其間大概率存在的公權瀆職甚至違法的行為,如果不曝光於天下,顯然有違「依法治國」的理念。其他諸如高考冒名頂替事件、持有多個户口購買多套房產的「房叔」「房姐」、在逃人員辦理假户口「漂白」身份等,背後都涉及到違規違法辦理户籍,偽造身份證件,甚至權錢交易、利益輸送。
就如中共在十八大掀起反腐風暴後,至今反腐的腳步並未停止,之後的「掃黑除惡」以及「反腐倒查20年」乃至各種督察行為,依然揪出更多貪腐案例。中共要在「依法治國」的道路上繼續前行,就必然要面對目前依然存在的瀆職甚至執法犯法等公權力黑幕。就目前的各種情況看,這條路顯然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