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刪除兩岸條例「國家統一」字句 如履薄冰的民進黨
5月8日,台灣立法院今一讀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由民進黨立委蔡易餘、陳亭妃等人共同提案,要求刪除條例中所稱之「國家統一」。該提案表示,兩岸已不再以「國家統一」做為唯一最終目標,因應台灣的政治現實及發展,應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然而,在兩岸極度緊繃的現在、加之蔡英文即將於5月20日展開第二任正式任期,此時提案對雙邊會造成多大程度的影響,受到各界關注。
據條例修正草案說明,除了兩岸不以國家統一作為最終目標外,台灣目前所管轄之領域也僅止於台澎金馬及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範之領空與領海,且「中華民國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佔領大陸淪陷區之歷史事實,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主權」,基於上述理由,諸位立委認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必須調整,最後也順利一讀付委。
然而,這項修法即使在民進黨內部,目前看來也並非所有人都支持。民進黨團書記長鍾佳濱就表示,這是該黨內部多元意見的表示,不代表黨團立場。被歸為「英派」的提案人蔡易餘也說,提案前未曾與蔡英文溝通,此乃其個人意見,似乎蔡易餘也了解此案可能會讓蔡英文更難施展兩岸抱負、讓兩岸更加捉襟見肘,因此技巧性地與蔡英文切割。
另一方面,國民黨則提出警吿,該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為洲認為,蔡易餘等人之提案形同推動「法理台獨」,若民進黨執意通過,在當前民進黨完全執政、且擁有國會絕對多數的情況下,國民黨不會當煞車皮,後果由民進黨自行承擔。
事實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制定背景,是在1991年國民大會修憲後,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所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因此立法院於1992年制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亦即,條例是因憲法而制定,在法律位階上,憲法大於一切,若蔡易餘等人的提案最終通過,則或有「違憲」之疑慮。
也因此,蔡易餘強調,他同步提出了修憲提案,將憲法中所稱「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改為「因應國家發展之需要」。然而,尚需了解的是,台灣對修憲之規定相當嚴格,因此究竟要如何成功走到這一步,仍存有許多變數。
再者,兩岸關係自2016年以來可說是每況愈下,特別是當2019年「《吿台灣同胞書》四十週年」紀念會上習近平提出「習五點」後,為了與之反制、並做為選戰的重要工具,民進黨政府的反中抗中力道更加肆無忌憚。包括「國安五法」的修法、以及2020年大選前倉促通過的《反滲透法》都歷歷在目。而新冠肺炎爆發以來,華航正名、以及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與世界衛生大會(WHA)等議題,皆被北京定調為「以疫謀獨」,對此,獨派「再接再厲」,由台獨大老辜寬敏領銜提出「制憲意向」公投案,稱欲藉此了解台灣民眾對於制定新憲法的態度,而這些行動都讓兩岸關係雪上加霜。
如今,民進黨部分立委又聯合台獨色彩濃厚的基進黨立委陳柏惟,推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即便台灣政界傳出蔡英文就職典禮的演說內容中,兩岸關係部分將維持1月11日勝選後的基調:和平、對等、民主、對話,並強調「堅持原則但不冒進」,但民進黨內部與綠營側翼的做法卻與其背道而馳。蔡英文個人或許希望兩岸能夠化解歧異有所發展,甚至有報道稱其有意開展「民共對話」,然而,若無法有效讓台灣內部拋開意識形態的緊箍咒回歸理性,持續讓可能破壞兩岸關係的言論發酵,那即便蔡英文再有心,恐也只會於事無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