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提設員工福利基金 零工經濟的「第三條路」?
美國加州法院日前發出臨時禁制令,禁止網約車平台Uber和Lyft將司機定調為外判人員,而必須視為正式員工。Uber行政總裁霍斯勞沙希(Dara Khosrowshahi)霍斯勞沙希日前在《紐約時報》撰文就員工保障提出反建議,認為Uber在內的零工經濟(Gig Economy)或可走「第三條路」。究竟「第三條路」具體是什麼,能否為行業未來發展帶來曙光?
近月,美國各地也有不少Uber及Lyft的司機上街抗議,要求在疫情打擊下,公司為他們提供援助保障。Uber和Lyft被指違反今年1月生效的勞工法案《Assembly Bill 5》,判決要求兩間公司必須將司機視為員工,賦予員工福利待遇,例如保障最低工資和失業保險等。
兩間公司經已表明會就判決上訴,霍斯勞沙希指出,Uber 很難在短時間內迅速修改營運模式,因此恐怕會在加州停業數個月。假如兩間公司最終無法透過上訴推翻這項規定,也可以等待今年11月大選,由加州選民投票決定,是否另訂不同於正職員工及外判人員的新分類,以符合零工經濟企業的運作模式。
日前,霍斯勞沙希在《紐約時報》撰文回應加州法院的裁決,指將司機界定為僱員或外判人員皆是錯誤的選項,零工經濟從業員應要有靈活性又要有福利,Uber支持可以實現此一目標的法律。
他指出,Uber等零工經濟過往備受批評,因為外間認定企業視從業員為外判人員,並且盡一切努力設法避免醫療保險等員工福利的成本開支。但他認為這些都不是事實,反指控目前過時且不公平的就業制度扼殺了從業人員的就業靈活性。霍斯勞沙希表示,公司準備好付出更多的資金,為司機們提供新的福利和保障。
打破僱員外判二分的「第三條路」
這位行政總裁指出,如若Uber將司機視為僱員的話,公司只能為目前一小部分司機提供全職工作,最終只能服務比現時更少的地方和城市,屆時車費也會更昂貴,進而令乘車的人次大幅減少,最後必然限制從業員的發展,減低他們的工作靈活性。
因此,他建議零工經濟必須走「第三條路」。他提議要求零工經濟公司建立福利基金,向工人提供現金,讓他們可以將其用於所需的福利如醫療保險或有薪病假。
他強調這需要法例的配合,在通過相關法律的州份,工人可從基金中提取的資金金額取決於他們投入的工作時數,所有零工經濟企業均必須參與並向基金供款,這樣從業員就能在不同的平台工時也可以積累相關的福利。
霍斯勞沙希以去年的數據為例指出,假如在全美50個州都有相關法律的話,Uber就將為福利基金供款6.55億美元(約50.76億港元)。假設科羅拉多州一名司機平均每周超過35個工時計算,去年就可累積約1,350美元(約10,460港元)的福利資金,這足以支付兩星期的有薪假期或相關的醫療保險開支。
另外,由於零工經濟從事接載乘客和送遞食物等工作存在一定風險,因此各州應要求所有零工經濟公司提供醫療和殘疾保險為因工受傷提供保障,這些也是現行的制度下他們無法為從業者提供的。
霍斯勞沙希還表示司機的收入和工作現狀也應更加透明,首先是新的收入估算工具,讓司機了解他們在工作地區能得到的期望收入。Uber還致力於對全美所有司機進行調查,以了解他們對工作各方面的看法,並公開發布結果,讓從業員更清楚現況。
加州判決或為Uber帶來財政災難?
對於Uber提出的「第三條路」,有意見認為也許有其合理性,或將為其從業員保持既有的靈活性,並帶來一些好處。
過往,從事零工經濟的人員無權享受標準的就業保障,包括最低工資和有薪病假。在新冠疫情肆虐下,這批就業人士缺乏安全網的情況更為明顯。
「第三條路」作為新的僱傭關係,既有外判工作的靈活性,又能得到類似全職僱員的保障。因為若是全職僱員,Uber便可以要求司機一天的具體工作時間,大大減低了司機工作的靈活性。這或許令不少原本從事零工經濟的人離開。
歸根究底,零工經濟從業員與一般僱員最大的區別是,員工必須受到勞工法例保障,包括最低工資、超時補水、汽車保險、油費與維修等開支由公司負責,還有有薪病假、醫療保險和領取失業救濟等,這些都是來自僱主的資金。如果把司機定義為僱員,相當於平均加薪接近七成,若然如果未來Uber必須被迫把全球三百萬駕駛都歸類為員工,營運成本最少會提高三成,這恐怕令Uber財政上難以維持。
由於加州的判決,Uber提出的「第三條路」的建議或許變得迫切,因為裁決或將對其他零工經濟公司造成連鎖效應。因為等待Uber的還有新澤西州、紐約州、科羅拉多州、瑞士和英國等地的訴訟,公司最終將有可能會「兵敗如山倒」。如今,Uber全球營收最高的三大地區:紐約、洛杉磯和三藩市之中兩個有可能面臨停業。
Uber所面對的問題在其他零工經濟也有可能發生,故難以獨善其身。雖然霍斯勞沙希的「第三條路」也許僅單純反映了Uber的想法,未有充份代表整個業界和從業員的聲音,而且還不一定是最佳方案,但這也不失為一個可探索的方向,為零工經濟業界尋找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