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保守基督教學校迎來「第二春」?
去年,美國路易斯維爾基督教學校(Christian Academy of Louisville)的一些學生收到了老師佈置的一項功課:「寫一封給同性戀朋友的信」。根據老師的說明,在這封給假想中的同性戀朋友的信中,學生要用聖經中的引文、「有邏輯性的論點」來說服對方,告訴他們「同性關係不會使他們感到滿足」。
在美國,保守的基督教學校不僅設置與《聖經》相關的必修課,不少仍然遵循並傳授嚴重守舊的價值觀。然而,這些學校近兩年正在美國社會愈發受到家長歡迎、收生火熱。本周,最高法院又通過一項判決,為政府資助私立基督教學校鋪平道路。
案件源自緬因州(Maine)兩個保守的基督教家庭為子女擇校的煩惱。2018年,Carson夫婦和Nelson夫婦想通過州政府的學費資助計劃送子女就讀心儀的基督教學校——天普學院(Temple Academy,暫譯)和班戈基督教學校(Bangor Christian School,暫譯)。惟法律只允許學生通過該計劃就讀世俗學校。
緬因州為全美最農村化的州,州內有一半以上的學區沒有公立高中,州政府因此會向包括私立學校在內的其他學區學校支付費用,供無法就讀公立學校的學生就讀,但只限於非教會私立學校。基於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確立的政教分離原則,聯邦法律在很長一段時間裏禁止以任何形式將公共資金用於包括教會學校在內的宗教機構。
在1947年的艾弗森訴教育委員會(Everson v.Board of Education)案中,最高法院宣布「不得徵收稅款來支援宗教活動或機構——無論稅款金額多少、規模大小、無論這些活動或機構用什麼樣的名義、採取何種形式來傳教或進行宗教活動。」
然而,在2002年的澤爾曼訴西蒙斯哈裏斯(Zelman v. Simmons-Harris)一案中, 最高法院以5-4推翻了艾弗森案反對政府資助宗教的嚴格規定。澤爾曼此案裁決確定,各州如果願意,可以提供資助私人宗教教育的學費券。
Carson夫婦最後只能自掏腰包把女兒送入班戈基督教學校,但他們認為這一政策是對教會學校的歧視,於是對緬因州政府提起訴訟。由保守派大法官佔絕對多數的最高法院最終站在了Carson和Nelson夫婦身後,於6月21日以6:3判定緬因州政策違憲。撰寫判決書的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在多數意見書中寫道:「當一個州向私立學校支付學費而不向宗教學校支付學費時,這相當於對宗教的歧視。」
單就此案而言,判決將會對緬因州、佛蒙特州及新罕布殊爾州有類似的學費資助計劃的地區產生直接影響,但許多法律學者擔憂,此案意味着最高法院會進一步容許公共資金流入教會學校等宗教機構。投下反對票的三位自由派大法官在意見書中警告,在以前的案例中,最高法院讓各州自行決定由政府出資學費券,允許父母將子女送到教會學校。但「我們以前從未提出這一主張,即一個州必須使用政府資金」來做這件事。
公立學校惹家長不滿?
近兩年來,美國各地的保守基督教學校愈發受到家長們的歡迎,其中一間便是維珍尼亞(Virginia)的史密斯山湖學校(Smith Mountain Lake Christian Academy),五年前,這所學校從幼兒園到高中總共只有88名學生,財務狀況不良、且只能在當地一家浸信會教會上課,如今卻已經擴展成佔地逾2萬平方英尺的學校。去年學校共招到420名學生,因為空間不足校方還拒收了部分報名者。
造成如此變化的有兩個重要因素:疫情和公立學校的課程設置。去年為孩子報讀了基督教學校的維珍尼亞州家長Deana Wright表示,她和丈夫不想讓孩子一直戴口罩上學,亦不贊成孩子在學校學習「批判性種族理論」(Critical race theory)——許多右翼人士認為,這種理論把所有白人塑造成壓迫者、把黑人視為受壓迫者。
從維珍尼亞州到蒙大拿州、從俄克拉荷馬州到新罕布什爾州,全國各地公立學校講授的這一理論引來了激烈的辯論和家長們的反對,不少州份亦試圖立法禁止將其納入教學內容。去年7月,維珍尼亞州富蘭克林縣(Franklin County)舉行的一次學校董事會會議吸引了約180名社區成員參加,包括Wright在內的與會家長針對批判性種族理論、口罩問題進行了激烈的討論。Wright不久後就把孩子轉送到了史密斯山湖學校。她對《紐約時報》記者表示:「我們只是很感恩這裏有基督教學校。」
反同性戀與種族偏見
相反,在課程內容的設計、招生要求等問題上,私立學校幾乎不受教育部的規定限制。《衛報》的一項分析發現,美國私立學校——尤其是基督教學校——使用的教科書對歷史的敘述帶有種族偏見,而且往往是不準確的。其中一本歷史教科書將移民稱為「僑民」(alien,即沒有合法身份的外來者)。另一本則將社區與警察之間的紛爭歸咎於「黑人至上主義」運動。
此次緬因州的卡森訴馬金(Carson v. Makin)案件涉及的天普學院(幼兒學前班至中學),就要求教師「將聖經原則與他們每個科目的教學相結合」、並教導學生「傳播基督教的話語」,還拒絕僱用LGBTQ老師和員工、拒絕招收LGBTQ學生或父母是性小眾的學生,每個學生的父母必須簽署一份「公約」,確認他們反對墮胎和同性婚姻。
班戈基督教學校(小學至中學)則要求公開出櫃的學生接受「諮詢」、修正其性別認同,否則將會被開除,還教導所有學生,男人是一家之主;該校九年級的社會研究課上,老師會教學生「用上帝的話語來駁斥伊斯蘭教的教義」。
在全國各地的這些保守基督教學校,對女性、性小眾乃至種族的平權問題漠不關心、甚至傳授帶有偏見的觀念的學校不在少數。
維珍尼亞州福音派組織RenewaNation的創始人Jeff Keaton對《紐約時報》表示,保守基督教學校的興旺程度「令人震驚」,他把這一趨勢形容為「繼1960、70年代後,美國基督教教育的第二次大覺醒」。
半個世紀多以前,最高法院於1954年通過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一案裁決公立學校實施種族隔離屬違憲,美國南方的白人家長們為了抗議逐漸落實深化的種族融合政策,創辦了私立的「隔離學校」(segregation academy),以學費作門檻阻止黑人學生入讀,以作反擊。此外,60年代最高法院在公立學校禁止禱告活動、社會圍繞性教育等等,都反而簇生了美國最早一批保守基督教私校。
如今,美國新一輪大規模種族平權、性別平權運動再度上演,感到不安甚至恐懼的家長們只好投入這些保守基督教學校的懷抱。隨着最高法院為公共資金流入宗教學校打開大門,更多宗教保守的基層家庭亦有權把子女送進基督教學校。但自由派觀點普遍認為,資助世俗性的教育事業方能真正維護所有公民的宗教自由——皆因公立學校接納所有學生,不問宗教、種族、性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