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6|《巴黎協定》減排進度落後 大國最後覺醒時刻到了?
2015年通過《巴黎協定》後的這些年來,全球極端天氣情況反而愈見嚴峻。回顧過去六年,各大經濟體及工業國,多大程度上履行了當天的承諾,又有多少未能做到?
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6)前夕,英國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警告各國這次是「最後機會」,若格拉斯哥談判失敗,「所有人將全軍覆沒」。
即便是被視為各大工業國領袖出席COP26前夕「最後熱身」、於昨天(10月31日)在意大利羅馬落幕的G20峰會,會上最終卻亦未有就氣候變化問題定出具體目標。這導致很多人擔心:接下來本應舉世矚目的氣候變化大會,最終會淪為各國領袖間的「口水會」嗎?
從巴黎到格拉斯哥
各國於2015年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1通過的《巴黎協定》,確定需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革命前水平以上低於2℃之內,並儘可能達致1.5℃之內;較有財政能力的工業國要針對可再生能源進行投資;與及為全球多數發展中國家提供氣候援助等。
本周日(10月31日)正式在蘇格蘭格拉斯哥揭幕的COP26,大會事前已要求各個《巴黎協定》簽約國要先提交新的減排目標承諾,以便促成格拉斯哥談判成功。
譬如,美國會前承諾2030年前全國碳排放量減少一半;歐盟則承諾2030年碳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55%;新西蘭、澳洲、日本等工業國皆將減排目標更新至類似水平。中國上周四(10月28日)也已正式向聯合國提交新減排目標,承諾2060年實現碳中和,2030年前將非化石燃料佔能源結構比重增至25%等等。
這些更新的減排承諾,的確比之前各國透過《巴黎協定》所訂下的目標更為進取。
簽訂《巴黎協定》這六年來,我們不能全盤否定各大先進經濟體和工業國的減排努力。促進綠色經濟轉型,其中最明顯是對電動車(及電動化交通網絡)、可再生能源(其中尤以太陽能、風力發電為主)的投資份額,確實增加不少。
例如在美國,根據當地政府數據,截至今年3月,全國公共電動車充電站已超過10萬個。2020年美國全國已註冊電動車數量接近180萬輛,是2016年的三倍有多。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在今年6月發表的調查報告指出,全美7%成人車主表示目前擁有一架電動車或混能車;接近四成車主表示未來將極有可能考慮購置電動車。
又例如,歐盟今年7月宣布將在2035年起全面禁止銷售新燃油車(包括汽油和柴油)及油電混能車,法國、德國、意大利等先進工業國皆已制定明確汽車迭代時間表。
在推廣可再生能源方面,全球各國也將能源結構內的化石燃料比重逐步降低,加重依賴水電、風能、太陽能、氫能、生物質能,以至核能(視乎各國的核能政策和民間迴響而情況各異)。
中國是投資可再生能源最大的經濟體,根據2020年底國家能源局的報告,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容量達7.9億千瓦,佔全球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容量的30%;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分別達3.56億千瓦、2.1億千瓦、2.04億千瓦,均位居世界首位。
挽救地球的「最後時刻」
不過,無法視若無睹的是,這六年以來,氣候變化情況似乎愈來愈惡劣。山火、暴雨等自然災難愈來愈嚴峻,二氧化碳排放量仍然保持增長,極地海冰也持續減少……
無論更早年的《京都議定書》、乃至《巴黎協定》(中間還經歷過美國兩屆政府先退出後重返的鬧劇),皆被人詬病為只流於口號,沒有要求各國規範於任何減排法規,也沒有要求各國交出任何以具體數據以茲證明其碳中和成果。這些弊病,導致上述協定的約束力實在有限。
簽訂《巴黎協定》的一年,即2015年,當年人為活動直接排放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接近470億公噸;而到了2020年,這數字已上升至約520億公噸。這五年來,碳排放其實一直有增無減。
根據綠色和平(Greenpeace)的資料顯示,2017年二氧化碳、甲烷及一氧化二氮的全球平均濃度,分別是前工業時代的146%、257%及122%,皆創新高。
更加令人擔憂的是,即便將各國按照《巴黎協定》各自承諾的減排量和碳中和目標計算在內,22世紀到來前地球氣溫將繼續升高至少2.9至3.4℃。
換言之,在《巴黎協定》承諾減排進度依然落後的情況下,各國在接下來兩星期的格拉斯哥談判,必須擬定更激進、更確實的減排承諾,才能有望貼近「低於2℃」的最低要求。
而按照綠色和平的說法,若要達到此最低要求,溫室氣體排放必須減少3倍;若要更進一步達到升溫1.5度內的目標,減幅更要達5倍。
今次COP26,目前只看官方文件導讀,確實數字的減排目標依然欠奉。雖然各國在碳權交易機制、資助落後國家發展可再生能源等共同合作上已有一定共識,不過要訂定確切以科學數據為基礎的實際減排目標,而並非流於口號式,是否真的能夠在是次為期約兩星期的峰會談得成?抑或,這場萬眾矚目的氣候峰會,最後又再一次淪為《巴黎協定》的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