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葛北京冬奧以宣示不滿有效嗎? 其實還有更好方法
北京冬季奧運即將在2022年2月4日舉行,進入一年倒數。有人權組織以中國人權惡劣為由,發公開信呼籲國際杯葛,拒絕派員參加。
事實過去因各種理由杯葛奧運的事在歷史上亦發生過,但結果都不太理想,相比起杯葛,要達到引起國際關注的目的方法其實不只一個。
正當日本東京奧運正陷於可能無法舉辦的危機之際,北京冬奧的準備工作如火如荼。相比日本和中國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已很大程度受控,只要疫苗得以在2021年全球大範圍接種且取得成功,北京冬奧應可順利舉行。
不過有人權組織趁踏入一年倒數之際,提出中國人權狀況近年急劇惡化,發出公開信呼籲國際杯葛北京冬奧,以免讓北京視舉辦奧運成功為「支持訊號」。所謂杯葛,最直接的做法就是拒絕派員參加。
然而在歷史上,這種杯葛手法無法取得多少成果。在1980及1984年,美國和蘇聯就曾互相杯葛對方。1980年莫斯科奧運,美國為抗議蘇聯入侵阿富汗而杯葛奧運;在1984年的洛衫磯奧運,蘇聯及部分共產主義國家則決定報復,不派員參賽。
結果是,蘇聯與阿富汗的戰爭一直僵持至1989年;洛衫磯奧運中大量的美國選手獲得比賽冠軍,原因是他們的最大對手蘇聯缺席賽事。兩者都沒有達到原初「迫對方撤軍」及「令對手難堪」的目的。
在2022年的北京冬奧也一樣,若加拿大或一些傳統冬奧勁旅決定杯葛不參加,結果就是中國很可能會取得比賽勝利。中國希望成為世界一流的冬奧國家,杯葛等於「正中下懷」。
事實上,根據國際奧委會與主辦國城市簽署的協議中,沒有條款可以讓國際奧委會根據人權問題宣布取消奧運。同時,奧委會已因新冠肺炎的關係押後了東京奧運,因此強烈不希望冬奧出現變故。而且距離冬奧舉辦只有一年的時間,轉移奧運舉辦地點並不現實。
因此,相比杯葛,利用奧運的機會表達意見,提高人們對人權意識的注意會是更好的選擇。
例如在1968年墨西哥奧運,美國黑人田徑運動員史密斯(Tommie Smith)及卡路士(John Carlos)在獲獎時,做出象徵黑人力量的手勢。這舉動成為了當年最受觸目的一幕,甚至有雕像紀念這個場景。
運動員在擊敗其他對手後,作出的抗議和宣示聲音,可以產生更大的影響力。
儘管根據《奧林匹克憲章》中禁止在奧運場館中進行的政治、宗教或種族宣傳,但國際奧運會已表明會對有關條款進行重新評估。加上因舉行國際賽事活動,迫使主辦國改善現有環境的例子比比皆是,中國亦曾向國際奧委會,就人權、傳媒自由和互聯網限制方面作出了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