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狀告父母潮臨近? 兒童私隱權勢掀法律爭議
對一般小孩來說,放閃家長的行為帶來了不少問題,對博客網紅的孩子而言,其影響更備受爭議。這群兒童長大後,會否對這些侵犯隱私的行為感到不滿,自覺遭利用來宣傳及牟利,甚至狀告父母?
知名的愛爾蘭「媽媽博客」Karen Edwards在Instagram擁有逾十萬名關注者,並成功經營著名網誌《Travel Mad Mum》。她憑藉社交媒體獲取的知名度,贏得各種商業機會,讓她和家人免費環遊世界,入住充滿異國風情的豪華酒店。
起初,她對這項工作感到興奮,因為可以帶着孩子周遊列國,同時,她亦反思應否將子女當作宣傳工具。她坦言:「我想過問女兒是否想要這些旅遊體驗,還是不想在網絡拋頭露面。但她未必能夠真正『同意』這做法,畢竟她只有五歲,無法完全理解。」因此,她在網誌多發布拍攝女兒背影的照片,以保護女兒。
稚童未必能夠理解現況,但美國佛羅里達大學(University of Florida)法律系教授Stacey Steinberg表示,小孩長大後會維護其自主權,將來可能會產生強烈的反響。「面對一個並非自己創造出來的『數碼身份』,他們未必感到高興。設身處地,在網上搜尋關於自己的資訊時,我希望這些內容都是我親自上載,而並非父母公開發布。」
罔顧子女風險 可判監兼罰款
父母博客的概念較新穎,大概可追溯至YouTube及Facebook盛行這十多年間。在社交媒體展示孩子照片及影片去宣傳育兒資訊及相關產品的KOL大有人在,衍生的問題亦愈趨嚴重。但目前,世界各地沒有太多法規作出監管。法國律師事務所Jurisexpert創辦人兼律師Blandine Poidevin指出,當地的法律仍未趕上科技的步伐。「如果孩子出現在傳統廣告中,賺到的錢必須存放在孩子的信託基金,而不是由父母花費。」 Poidevin說。
雖然,法國在這方面的法規非常嚴格,但目前並未適用於社交媒體。「預料在未來幾年,法庭將會收到許多孩子索償的個案,要求父母分享報酬。」
此外,法律界估計未來將出現不同的訴訟個案,例如有關兒童私隱權的問題。關注社交媒體的英國律師Yair Cohen表示,「青少年重視個人形象,他們相當關注自己的外形,可能會質疑父母公開發布其相片:『為什麼你這樣做?』『你不是應該保護我的私隱嗎?』」
Cohen亦指,法國的律師早於2017年提出,子女長大後可用「未有顧及他們的風險」為理由控告父母。根據當地的私隱條例,違者可被判監一年和罰款38,000歐元(約35.8萬港元)。他認為,這條例為日後類似的訴訟打開了大門。
英國諾桑比亞法學院(Northumbria Law School)副教授Claire Bessant正從事有關放閃父母和兒童私隱的研究。她指出,「英國擁有有效的法律補救措施來保護兒童的私隱,但這些案件可能造成父母和子女對簿公堂的局面。即使最後子女勝訴,父母被迫刪去照片,但雙方的關係可能已經受到嚴重影響。」
泄露兒童私隱 大數據存隱憂
相信沒有父母想與子女對簿公堂,因此,放閃家長的現象值得重視。美國法律學者Leah Plunkett認為,有幾個角度值得深入探討。在大數據時代,不少公司正在大量收集用戶數據,然後分享予其他公司和廣告商。「孩子還未『識行識走』,個人數據已經在互聯網公開分享,並傳播到網絡的資料庫,甚至,未來有一天,或會成為社會信用體系的一部份。」
除了罔顧個人私隱和利用子女賺錢的質疑外,過度扭曲的放閃行為,可能對子女造成嚴重的傷害。其中一個值得參考的故事是虐兒家庭「FamilyOFive」的案例。
美國夫婦Michael Martin與Heather Martin於2015年開始經營FamilyOFive的YouTube頻道,一直至2018年被下架。二人專門製作惡搞五名子女的影片,原意是嘲笑自己作為父母的「種種失敗」,高峰期間更吸引75萬訂戶。然而,隨着頻道吸納愈來愈多觀眾,他們收到愈來愈多負評,並且認為他們的玩笑過了火。例如,他們會打孩子的臉或對孩子大聲喝罵,毀壞孩子的玩具,甚至說孩子是收養而來。夫婦表示影片內容純屬虛構,只是做戲,而且,孩子們亦同意參與演出。
事件其後引來政府當局介入,心理學家發現其中兩名分別9歲和11歲的孩子「經歷了可觀察、可識別的心理或心理功能嚴重障礙」。最終,夫婦被判處五年緩刑,失去該兩名孩子的監護權,並被要求刪除頻道內的影片。
由於案件達至虐兒程度,因此有法律可循。事實上,各國都未有完善的法律保障,因此,教育大眾有關兒童網上私隱權及網絡數據的認知,刻不容緩。在此之前,作為監護人的家長,應對數碼生活作出更明智的選擇。
(節錄)
上文節錄自第244期《香港01》周報(2020年12月14日)《兒童私隱權將成法律爭議點》。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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