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約翰遜新計劃會帶來的三大改變 重點在「工作權」
全國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西方多國表態反對,其中英國表明一旦中國在香港實施國安法,將加大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簽證權利,英國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6月3日更特意在香港《南華早報》與英國《泰晤士報》撰文,講述英方立場與計劃。
約翰遜政府的「改變BNO計劃」會帶來什麼不同?該計劃包括加長港人可在英國逗留期限,但更大重點是加入「工作權」(right to work),改變過去BNO持有人不能工作的局面,繼而會影響申請成為英國公民難度的關鍵。
約翰遜的文章6月3日分別刊登在香港《南華早報》與英國《泰晤士報》,講述英國政府的觀點,其中在香港報章刊登的文章以「向憂慮前途的香港人,英國會提供另一選擇」為題。事實上,英國外相藍韜文(Dominic Raab)之前也在5月底預先向外透露,英國可能會加大BNO簽證權利。
按照目前情況,BNO護照持有人可以在英國逗留6個月,但如果要工作或讀書都要額外申請簽證,故此不少人形容BNO更似是旅遊證件。至於按照如今約翰遜政府透露的計劃,則可能帶來三大不同:
1. 可續期的12個月逗留期限
根據約翰遜與藍韜文的說法,英方都有意取消「逗留6個月」這個期限,然後另外訂立一個12個月的期限,但可留意的是,兩人都提到這個期限是可續期或延長,包括約翰遜稱是「可續期」(renewable)與藍韜文稱是「可延長」(extendable)。此意味這個期限更可能並非最長12個月,而是起碼12個月。
但英方未有講述的細節則包括續期條件與程序等,若然續期要求先有高薪工作或大量資產,則難度不低。
🔻藍韜文5月底時就有關英方觀點與計劃的說法🔻
2. 加入「工作權」
英方新計劃帶來的另一重點是加入「工作權」。過去BNO護照持有人不能在英國工作,一如其他人要申請工作簽證如「Tier 2」,門檻不低,包括年薪有最低要求,僱主又要先取得相關牌照,需先證明未能在本土找到適合人才等,故此取得工作簽證難度頗高。
但如今藍韜文5月底的說法,是讓BNO持有人在逗留英國期間「可申請工作與留學」(to apply to work and study),再到這次約翰遜在最新文章進一步表明新計劃會讓BNO「包括工作權」(including the right to work),這無疑是改變BNO的性質,也很大機會是降低在英國工作的門檻。
若BNO有「工作權」,將可能成為申請做英國公民的途徑,例如現時取得「Tier 2」一般工作簽證者,可以在連續住滿5年後取得永久居留權,繼而再入籍。
但目前英方尚未講述的細節則包括這個「工作權」是否完全無限制,以及工作多少年後可以永久居留等。
3. 可帶同家屬赴英
英方也打算把新計劃延伸至BNO持有人的親屬。根據藍韜文6月2日出席國會時的說法,英國未打算讓所有曾登記BNO者直接獲得資格(約300萬人),但可參與新計劃的人會包括BNO護照持有人(目前30多萬),與他們在香港的家屬(dependents),此意味部分非持有BNO者也會獲得資格前往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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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香港經歷一連串社會事件與最新的「港版國安法」風波後,英國政界普遍支持擴大BNO的簽證權利,甚至有議員主張重開BNO申請、直接讓護照持有人取得居英權等,如此種種均是讓約翰遜政府有加大BNO權利的壓力。
但約翰遜政府並非全無顧慮,例如去年12月英國媒體也有傳出藍韜文因擔心影響對華關係而不願意擴大BNO權利的消息,未來會有什麼變數,尚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