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鐘看清美國與聯合國制裁之別 特朗普一年「處罰」多少人

撰文:張子傑 麥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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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形勢在2019年仍然緊張,除了中美貿易戰外,伊朗問題同樣備受關注。要解決有關問題,最壞的情況固然是以武力解決,但相信沒人想走到這一步。因此透過經濟制裁方式強迫對方就範或重回談判桌的手段就成為最有力的途徑。
以伊朗問題為例,美國向德黑蘭實施經濟制裁,又警告香港應禁止一艘載有伊朗石油的運油輪Pacific Bravo停靠,否則可能面臨制裁。無論該艘船最終會否經過香港水域,港府官員指一直履行聯合國安理會的制裁決議,因此美國單方面的制裁並不屬履行範圍。
到底美國和聯合國之間的制裁有何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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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裁:外交和戰爭之間的另類選擇

剛才提到,經濟制裁是迫使對方重回談判桌的手段,除此之外,像聯合國、歐盟等國際組織通常會以經濟制裁懲罰、阻止一些威脅或侵犯國際行為準則的情況。另外亦用於實現不同外交政策如反恐、禁毒、阻止核武擴散、推行民主和人權、解決領土糾紛及網絡安全等。

外界普遍認為經濟制裁屬低成本和風險,是介乎外交和戰爭之間的行動手段,例如伊拉克在1990年8月入侵科威特,聯合國安理會在事件後四日制定對薩達姆(Saddam Hussein)政權的經濟制裁,直到數個月後才正式授權出兵。

特朗普於2018年5月8日,於白宮宣布美國退出伊核協定,並將對伊朗實施最高級別的經濟制裁。(路透社)

安理會的合作並非一帆風順

聯合國由提出到正式實施制裁,需要經過連串步驟,包括需要獲安理會十五個成員國的大多數支持,並在五大常任理事國:美、中、俄、英、法沒運用否決權的情況下,制裁才可通過。制裁措施通常是凍結資產、禁止出境及限制進口軍火等。而聯合國所有成員國都需要履行有關制裁令。

聯合國在1990年前,只曾向現稱津巴布韋的南羅德西亞(Southern Rhodesia)及南非實施經濟制裁,但在冷戰結束後,制裁次數卻超過20次,主要都是用於索馬里、利比里亞、南斯拉夫等發生國家衝突的地區。不過即使安理會多次通過制裁決議,成員國之間的利益分歧亦影響制裁能否實施,例如在敘利亞問題上,中國和俄羅斯就多次反對制裁巴沙爾(Bashar al-Assad)政權。

聯合國安理會有否決制度,只要俄羅斯、中國等常任理事國其中一個不支持,議案都無法獲得通過。(路透社)

特朗普政府制裁成癮?

華府的制裁方式與安理會大同小異,但執行方式相對簡單,通常是由總統以應對「不尋常的外國威脅」為由,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並簽署行政命令實施為期一年的經濟制裁。總統可以選擇延長有關命令,或與國會達成協議提早結束禁令。

美國以經濟方式向特定目標制裁的次數,遠比其他國家為多,而且在特朗普(Donald Trump)上台後的情況就更加明顯。美國吉布森律師事務所(Gibson Dunn)的分析發現,特朗普政府在2017年曾制裁近千名人士或機構,比起奧巴馬(Barack Obama)最後一年擔任總統時期的數目增加近三成。

美國外交關係協會(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CFR)指,國會在1976年通過限制行政命令期限後,之後白宮宣布的超過50項緊急狀態令中,大部分至今仍然繼續生效,包括由卡特(Jimmy Carter)在1979年提出針對伊朗的行政命令。

土耳其外長恰武什奧盧(Mevlut Cavusoglu)認為美國對伊朗的制裁片面,無助穩定區域局勢,而且會傷害伊朗人民。(視覺中國)

專家:應用得其所

除了傳統的制裁方式外,美國在2014年推出「行業制裁認定名單」(Sectoral Sanctions Identification List,SSI List),針對目標企業的特定金融交易。以美國制裁俄羅斯為例,這種手段可以避免傳統制裁為美國和歐洲帶來的附帶成本。

不過美國前財長傑克盧(Jack Lew)等專家警告,華府應該審慎運用單方面制裁,他指出美國需要與盟友協調,而且讓議員可以周詳地考慮制裁的成本和影響,減低外界認為白宮動輒制裁的負面印象。

(美國外交關係協會/外交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