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11月遣返羅興亞難民回緬甸 聯合國強調不能強制執行

撰文:王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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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與孟加拉政府周二(30日)達成協議,11月開始遣返數十萬名羅興亞人(Rohingya)回緬甸。不過聯合國調查人員近期才警告,針對羅興亞人的屠殺仍然存在,令人質疑遣返行動能否持續。

《美國之音》周三(31日)報道,緬甸社會福利和救濟安置部部長溫密埃(Win Myat Aye)說,遣返日期初步訂在11月15日。他還表示,已經有5000多名難民被確認遣返。

超過72萬名羅興亞人為逃離緬甸軍方殘酷鎮壓,2017年8月逃往鄰國孟加拉,住進難民營。他們表示,在緬軍鎮壓時當地普遍發生性侵、謀殺和焚燒房屋的行為。

遣返計劃不是第一次公布,緬甸和孟加拉之前曾宣布大規模遣返,但因為執行上的阻礙而未能實行。人權團體則警告,遣送他們回緬甸,將使他們遭受報復。

聯合國上周才警告,仍有羅興亞人受逼害逃往孟加拉。對於最新遣返行動,聯合國難民署(UNHCR)強調不應倉促進行,並且應由難民自行決定是否返回緬甸。

緬甸官員表示當局已經採取多項措施,確保難民回國後有一個安全的環境。當局已經在若開邦修建新的住房,準備安置他們。但有羅興亞人代表要求賦予緬甸公民權等條件,否則不會重返。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