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勢力狹縫中的「國家」
梵蒂岡是當今少數尚與台灣建交的西方國家之一。近年一直有傳梵蒂岡有意與中共建交,除了響起台灣的外交警號外,也意味着這個全球最多人信奉的教會,再次試圖進入全球人口最多的國家。
(本文原載2017年6月19日《香港01》周報第65期B08版,按此訂閱周報)
天主教對香港人而言並不陌生,它是香港第三大宗教,香港教區更是天主教於亞洲其中一個重要教區。日常生活中,香港有不少天主教會學校,當中不乏傳統名校;而像「明愛」等組織更是有名的慈善機構。但是,不少人對梵蒂岡作為一個「國家」的概念並不熟悉。梵蒂岡所代表的並不僅是細小的梵蒂岡城,亦是全球十數億的天主教徒。
不少人知道梵蒂岡是全世界最小的國家,國土只有0.44平方公里,僅比中環國際金融中心的建築面積大少許,四周完全被意大利首都羅馬包圍。雖然梵蒂岡城國有法律上的特殊地位,但實質擁有外交等主權的實體,是教廷所在的羅馬宗座(Sancta Sedes)。由於天主教教廷大部分的中樞部門都位於梵蒂岡城內,故在一般論述提及梵蒂岡時,會跟聖座的身份混同。嚴格而言,教廷本身才是天主教的宗主,梵蒂岡城國只是宗座所合法領有的一塊領土。當然,現時這兩者幾乎相等,但歷史上教宗國卻是意大利內一個名副其實的國家。
在混亂時代誕生的教宗國
自從羅馬康士坦丁大帝於公元313年頒布《米蘭敕令》,將基督宗教合法化,基督宗教迅速由原本的地下組織轉為合法教會。380年的《帖撒羅尼迦敕令》更將基督宗教定為羅馬帝國的國教,上至皇帝本人,下至人民,整個羅馬帝國都必須信奉基督宗教。而教廷與其他宗教一樣,受惠於此而擁有大量土地和財產,為其發展成國家提供了實力基礎。
正當基督宗教發展得如火如荼之際,支持其合法地位的羅馬帝國卻正步向衰亡。公元476年西羅馬滅亡,意大利即進入無政府狀態。而自西羅馬滅亡,一直至意大利於1871年完成統一為止,意大利一直處於分裂局面。雖然曾經有人號稱意大利國王,但卻未有一個政權實際上能全面管治意大利半島。歷史上就以「意大利只是個地理名稱」來揶揄意大利長期處於政治分裂而不能統一的局面。
正當意大利一片混亂,羅馬教會也藉機擴展勢力。在政治近乎真空下,教廷順理成章地成為意大利中部最大勢力。由於教廷與其宗主國東羅馬帝國交惡,它必須親自對付意大利北部倫巴底人的威脅。但教廷的外交手段既沒有成效,751年拉文納更被攻陷,以致教廷被完全孤立。在此危急存亡之秋,教廷轉向當時西歐最大勢力法蘭克王國求助。法蘭克國王丕平三世視之為良機,立即揮軍征服倫巴底人。丕平保證了教廷在意大利中部的領土(後世稱為「丕平的奉獻」),而教廷自此成為獨立的教宗國。在往後的千餘年間,基本上教宗國的面積也未有大變動。
教宗國的誕生可以算是混亂時代的產物,而其存續也是時勢所致。由於「丕平的奉獻」這道免死金牌,基本上歐洲大陸沒有人敢打教廷主意。教廷更為丕平的兒子查理加冕成為「羅馬皇帝」,確立法蘭克帝國為「新羅馬」。法蘭克帝國最強盛時控制歐洲大部分地區,基督教會也變相擁有不可動搖的地位。這種安穩一直維持到1517年——馬丁路德在這年貼出《九十五條論綱》而開啟宗教改革的序幕。宗教改革獲得當時不少對羅馬教會敢怒不敢言的各國王公貴胄支持,於是不少地區開始脫離羅馬教會,成立自己的新教會。
為了應對此挑戰,教廷又再次向其保護國神聖羅馬帝國求救。為此,神聖羅馬帝國為首(日後轉為西班牙)的羅馬教會保護者與當時英國為首等新教支持者爆發了百餘年斷斷續續的宗教戰爭。宗教戰爭最後以和解收場,新教地位得以確立。今日通稱其為「基督新教」,而羅馬教會則稱為「羅馬公教」或是「天主教」。不但羅馬因為戰事受到嚴重破壞,教廷更在歐洲大陸失去不少影響力。
教宗國的誕生與存續,實為國際形勢所產生的巧合,是故教宗國最終亦難逃時代洪流。法國大革命後,近代民族國家的浪潮如雨後春筍,意大利也興起了統一運動。教宗國因有法國長期的保護得以堅持,但隨着普法戰爭爆發,法國無力再駐軍羅馬,最終羅馬於1870年陷落,意大利完全統一。教廷亦於1929年正式承認教宗國滅亡,並以梵蒂岡城國為新的教宗領地,一直維持至今。
超越政治界限的「國家」
除了教宗國之外,歐洲史尚出現過不少因獨特原因而成立的神權政體國家。其中因十字軍東征而興起的三大騎士團——聖殿騎士團、聖約翰騎士團(醫院騎士團)和條頓騎士團(德意志騎士團)更曾經盛極一時。但是隨着歷史環境變遷,騎士團皆慢慢成為過去。聖殿騎士團的下場最為悲慘,自從十字軍失敗後,其團員多被迫害致死,財產也被沒收,最後教宗在法國的壓力下更取消騎士團號。
而條頓騎士團活在波蘭和俄羅斯的勢力夾縫中,最終只能臣服於波蘭,最後一任團長只能無奈地將教宗所封的騎士團號歸還。唯一倖存的聖約翰騎士團則一直保有地中海上的小島馬爾他到近現代。諷刺的是,由於它一直在與伊斯蘭教徒作戰的前線,才免於被其他基督徒「弟兄」所吞併。18世紀,馬爾他被拿破崙征服後,騎士團失去了馬爾他的主權,現在實際管理的只有位於羅馬的馬爾他宮。這些國家的成立各有其獨特的歷史原因,但最終多淹沒在時代的洪流中。
然而,教廷此「國家」並不局限於一般所認知的疆土概念,它的意義絕不止於以往的教宗國,也不止於今日的梵蒂岡城。教廷的生存之道,在於其能夠巧妙地遊走於世俗與宗教兩個領域之間。在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中,教廷是所有教會的宗主,教會不但擁有自己的財產,也不用向君主繳稅,更可以在國家之外對所有教徒收取「什一稅」。司法上,教會更享有獨立於世俗法的教會法,可以召開獨立於國家以外的教會法庭進行審判——著名的聖女貞德就是因教會審判而被燒死。
在中世紀歐洲信仰時代的高峰,教宗及教廷權力有超然地位:例如《教宗訓令》(Dictatus Papae)中記載「諸侯應當親吻教宗的腳」及《唯聖諭》(Unam Sanctam)中強調「教會以外無救贖」等更是標誌性。
中世紀以後,隨着歐洲迅速的世俗化以及歐洲各國之間愈趨中央集權,教廷在各地財政與司法上的特權也被取消,甚至教宗國也退出政治舞台,但教宗還是全球十數億天主教徒的精神領袖。時至今日,教廷仍然保留一項重要權力——主教任免權。中世紀時,主教任免是視地區而定。雖然《教宗訓令》規定教宗是唯一可以任命主教的人,但是在很多王權高漲的地區(如英國),實際上仍是由君主自行任免或干預主教選舉,以令其合乎君主的個人利益和目的。
直到19世紀中葉,教廷才能真正全面任免各教區的主教。教廷在1917年的教會法中,重申教宗對主教的任免權,更在往後半個世紀中漸漸收回所有任免權。教廷雖然放棄了千年以上的世俗權利,退出世界的政治鬥爭版圖,卻同時將重心放回其特殊的宗教地位上。就像《教宗訓令》所說,教宗是普世的。天主教在全球多個國家盛行,也在各地設有教區管理各地教會和信徒。有異於其他宗教組織,天主教組織嚴密,世界各地天主教教會都會尊羅馬教會及教廷為宗主。換句話說,「主教任免權」是教廷與教宗的權力體現。由於天主教群體遍布世界,各國也就必須與教廷建立溝通機制──即建交。所謂的建交,就是雙方同意教廷在宗教事務上可以運用其權力。這種跨越疆土界限的任免權,造就今日教廷在世界舞台的地位。
假若回顧梵蒂岡的歷史,我們將更明白,作為國家生存於各大勢力之間,相當艱苦。獨立主權與國際社會承認不可二分。天主教教廷有千年以上的歷史、十數億的信徒,才勉強發展成「國家」,獲得國際認同,實屬不易。聖伯多祿廣場聚集的群眾,反映了梵蒂岡超越國界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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