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到裂】Justin Bieber自家品牌登場 雖然看不出設計了甚麼
一再強調,這是一個商業炒作與名氣行先的時代,才華每每反屬其次,任你擁有Paul Poiret的視覺、Coco Chanel的傲骨、Rei Kawakubo之前衞抑或是John Galliano的天馬行空也好,只要你母親不是Kim Kardashian或者Victoria Beckham的話,那麼閣下再精微奧妙的華衣美服,也絕不會是人氣新牌Drew House的對手,哪怕這個新牌的所謂設計,其實與旺角女人街露天攤檔所擺賣的一般無異,但沒所謂,事關這個品牌的主理人,正是如雷貫耳的Justin Bieber。
據外國傳媒透露,自上年2月開始Justin Bieber已著手策劃自家服飾品牌,先後將"Drew," 、"The House of Drew"以及"La Maison Drew,"等名字註冊成商標,並於近期有了最終定案,將品牌定名為Drew House,何解定必要與Drew這個字詞有關?因為它可是這位加拿大天王巨星的Middle Name,他全名是Justin Drew Bieber。
然而就算歌唱事業如何出息也好,亦不見得在時裝設計方面定必才華橫溢(Victoria Beckham也是被人恥笑了十多年Fashion Victim才成大器),環顧官方網店上的首季設計,Drew House的服飾委實平平無奇,系列主題內容十分單一,只以泥黃色橙芯絨Corduroy、Smiley Face圖案結合大大個Drew品牌字樣Logo就是了,意念千篇一律,剪裁不見突出,用料車工亦未見任何細節位,唯一標榜的特色位就是價值公道,基本上無論是T-shirt、衞衣也好,都是數百港元就有交易,最貴的Corduroy服飾也不過是千多大元而已,價錢與H&M和剛剛換了新Logo的ZARA無分別,小朋友農曆新年逗利是過後應該可以大買特買,時裝愛好者們本來愛理不理就是了,反正河水不各井水,只不過有感近年時裝界漸趨「兩極化」,透過吹捧炒作和名人效應的品牌就大行其道;苦心經營,慢工出細活的低調單位,卻往往遇上三餐不繼的經營困境,長遠如此下去,對時裝世界只會有壞無益。
總而言之,哪怕事實是這個Drew House定必會全球熱賣,跟風者眾也好,還是老土的那一句:時裝要可持續發展,勢力的均衡最重要,美與醜反屬其次(這概念本身就主觀得很),因此就算有一天全世界的年青人,就只會清一色盲目地追捧COMME des GARÇONS或Maison Margiela,這樣的時裝文化同樣是生了病,不值得推崇,不要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