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捷運|機電署重新調查小童墮隙 已晤相關人員及查閱操作日誌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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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旅客捷運系統自去年底起發生3宗事故,包括一名小童去年底上車時被指全身跌入列車與月台之間的罅隙,僅雙手按著車邊險墮軌。不過,機管局未就此個案向機電工程署匯報被指隱瞞,至周四(3日)才稱會一個月內向機電署提供報告。機電署同日回覆《香港01》稱,因應最新獲得的疑似事發片段,署方已重新就事件展開深入調查,包括已面見相關人員和查閱操作日誌記錄。

要求機管局提供進一步資料

機電署證實,根據該署記錄,機管局沒有向通報小童墮隙事件。但署方今年1月曾接獲匿名人士報告,當時經審視機管局提交的相關資料,未能核實事件的真確性。但謹慎起見,署方持續督促機管局採取措施,減低旅客掉入軌道與車廂之間的空隙的風險。

因應最新獲得的疑似事發片段,署方已重新就事件展開深入調查,已要求機管局提供進一步資料協助調查,及須於一個月內提交報告。署方會循機管局的內部事故呈報機制,以及事故記錄程序、人為因素、列車與月台空隙的設計等方向調查事件。

機場旅客捷運系統(APM)自去年底起發生3宗事故,包括一名小童去年底上險墮軌的事故。(報料人提供影片截圖)

接匿名人士電郵舉報3宗事件

針對傳媒報道,機場旅客捷運系統自去年底起發生3宗事故,除小童墮隙事件外。另外一宗發生於年初有路軌道岔破裂,第3宗是暑假時有列車行駛時爆火花。

機電署指出,分別在1月及7月收到匿名人士電郵,告知媒體報道的3宗事件,並隨即就每宗事件作出相應跟進。

其他兩宗不在需要通報範圍

根據機電署調查,轉轍器損壞和涉及機場捷運隧道內出現火花的情況,並不屬於《機場管理局(旅客捷運系統)(安全)規例》(第483C 章)附表所描述需要通報的事故。但謹慎起見,機電署已要求機管局進行所需的維修工作,而機電署亦已確認相關系統和設備穩妥。

此外,為加強安全規管,機電署已再次責成機管局進一步加強與機電署的溝通和通報,尤其就不屬規例下須通報、但有潛在安全隱患的事故,確保系統安全可靠。

根據《機場管理局(旅客捷運系統)(安全)規例》,機管局須向運輸及物流局和機電署通報在機場旅客捷運系統上發生,而又屬於規例附表所描述的意外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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