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持械劫金行案 匪徒在職員面前上膛 遭警追捕開槍擲手榴彈
北角英皇道1993年發生持械劫案,警員與匪徒駁火,1匪徒最終不治。事隔逾25年,一名涉嫌任中間人的男子去年回港自首但否認指控,案今在高院續審。控方傳召當年曾與來自內地的多名匪徒對峙的警員作供,他憶述當時有匪徒用槍指向他疑似想向他開槍,他即開槍還擊,之後又有人向他們投擲手榴彈,但該彈最終未有爆炸。
被告葉榮發,58歲,被控於1993年2月15日,在北角英皇道新都城大廈地下,連同他人搶劫英皇珠寶金行,並劫去一批價值逾125萬元的金飾。
劫匪在職員面前把子彈上膛
金行男職員何智聰稱,案發日中午1時許,有兩名蒙頭的劫匪進入金行。其中較肥的劫匪向何稱「打劫」。何又見到該劫匪取出手槍,並把子彈上膛。何因此感到驚慌,擔心劫匪向他開槍。而劫匪把金飾放入布袋後,便逃離現場。
警員見匪徒欲開槍即先開一槍
至於男警唐大荃供稱,於案發日中午接報發生劫案,和另一名同僚前往劫案現場,見到一架石油氣車在馬路中間。他和同僚從石油氣車後方,見到數人正登上貨車。其中一人上車前,望向唐並疑似開槍,唐遂先開一槍。
之後有槍聲及爆炸聲
唐開槍後,對方從貨車的左邊車門上車,隨後傳出槍聲和爆炸聲。有人之後下車,又再疑似用槍指向唐,唐便開第二槍,該人又再上車。惟唐不肯定同他疑似開槍的劫匪,是否同一人。
扔出的手榴彈未有爆炸
其他警員要求車內的劫匪棄械後,有人從司機位扔出一枝槍和一個手榴彈。因手榴彈未有爆炸,唐和現場警員遂走近貨車。唐指,當時貨車的擋風玻璃碎裂。而貨車的前轆亦「爆軚」,唐相信係爆炸引致。
一名自稱貨車司機的人士首先下車,繼而另一男子被推落車,當時他已無反應。該男子被送院,唐事後得知他不治。
7件金飾下落不明
而控方案情續指,警方最終起回大部份被劫的金飾,但有7件金飾則下落不明。此外,警方在案中檢獲未爆炸的手榴彈,屬中國一型手榴彈。至於另外兩支手槍,其型號分別為匈牙利製48型自動上膛7.62乘25毫米口徑手槍,和自動上膛0.45吋口徑手槍。
案件編號:HCCC395/1993、28/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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