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特別報告員:對中國單邊制裁違反《國際法》

撰文: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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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特別報告員說,對華的單邊制裁不符合國際法,呼籲各國應解除對中國的制裁,並採取強有力的行動遏制其管轄下的企業和其他行為體過度遵守制裁。

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公布的新聞稿,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單邊強制措施對人權負面影響問題特別報告員竇涵(Alena Douhan)5月6日至17日訪華,調查美國等西方國家實施單方面制裁對中國企業、民眾享有人權造成的影響。

竇涵訪問期間會見來自國家和地方政府機構、非政府組織、外交界等代表。除首都北京外,她還訪問烏魯木齊、石河子、昌吉、和田和深圳。

竇涵星期五(5月17日)下午在北京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此訪的初步調查成果。

她說,由於單邊制裁本身或外國企業和實體過度遵守制裁措施,外企在華商業活動的下降和全球市場的重大損失造成了失業,從而破壞社會保護計劃,對最脆弱的群體造成不成比例的影響,尤其是在勞動密集型部門,包括婦女、老年人和所有非正規就業人員。

竇涵說,這些制裁除了損害中國的經濟與民生外,還對人文交流與科學合作產生負面影響。

竇涵發聲明,就訪華行程做總結:

她指出,新疆受到的影響尤為嚴重,主要經濟部門以及跨境和國際供應鏈擔心與該地區的商業聯繫,會受到一級或二級制裁而中斷。專家收到的資料顯示,第三國工作崗位減少、生產活動中斷以及國際人道主義項目暫停,都造成了國際負面溢出效應。

竇涵說,對新疆的任何有罪推定是錯誤的,在這一有罪推定的基礎上實施制裁,嚴重破壞訴諸司法的機會及正當程序和無罪推定的基本原則。

她說,制裁國沒有提供證據證明受制裁個人和實體的有罪認定,被制裁的個人和實體向制裁國法院體系提起行政和司法訴訟的能力極其有限,因為這種訴訟往往耗時長、費用高、不透明、效率低。

竇涵呼籲「各國尤其是實施制裁的國家,有效解決其管轄下的企業和其他實體的過度遵守問題,以減輕或完全消除任何不利的人道主義影響。」

她也強調,在域外實施單邊制裁是非法的,並呼籲避免使用二級制裁來規避針對第三國或其國民和公司的制裁製度;取消已經實施的制裁,並撤銷對規避單方面制裁製度的刑事和民事指控。

竇涵還在記者會上說,歡迎中國通過其制定的反制裁和「阻斷」立法,並認為這是為最大限度地減少過度遵守和保護中國實體和個人的權利而採取的進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