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靜茹演唱會買到1299元「柱子票」 粉絲怒告主辦方 法院判決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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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歌迷斥資千元(人民幣.下同)購買梁靜茹上海演唱會的門票,但到場後才發現視野被立柱遮擋,自己買了「柱子票」。9名粉絲遂起訴主辦方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藝有限公司。周四(20日),案件在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梅隴人民法庭一審宣判,法院判主辦方階梯式退還票款,最高達原價七成。

庭審現場。(澎湃新聞)

案中9名原告均為2023年5月20日或21日的梁靜茹演唱會觀眾,由於演唱會中,視野幾乎全程被承重柱遮擋,且事中事後和主辦方就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他們將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藝有限公司訴至法庭。民事起訴狀顯示,一名原告的訴訟請求為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返還原告演唱會門票款項1299元,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懲罰性賠償金共計3897元(即退一賠三);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該名原告在2023年5月16日付出1299元購買一張由被告主辦的「2023當我們談論愛情-梁靜茹世界巡回演唱會上海站」的門票,座位號為二層看台219的2排3座。然而入場後,他發現舞台四角有四根柱子,導致自己所坐的位置正位於視線遮擋區域。結果演唱會全程,原告幾乎都因為台柱遮擋而無法看到演唱者梁靜茹本人。

對此,他認為被告未提前告知其銷售的座位位置存在視線被遮擋的嚴重瑕疵,對消費者存在欺詐行為,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法院判決書。(澎湃新聞)

法院對原告主張視線被遮擋的事實予以確認,不過就是否構成欺詐,法院認為,原告僅提供了其他消費者與購票平台客服之間的溝通記錄,並非原、被告之間的溝通記錄,故該記錄即使為真,也難以達到證明標準。從客觀情況推斷,原告在購票前,被告並未在任何宣傳資料中作出觀看視線無遮擋的承諾,沒有故意告知虛假情況。原告在購票時,只是購買了相應區域的預售門票,並未被分配到具體的座位號,再加上當時現場的舞台搭建尚未完成,故被告不可能在原告購票時就知曉原告座位被遮擋並作出虛假陳述。

此外,再從常理推斷,視線有無被柱子遮擋是顯而易見的事實,被告實無隱瞞的必要。在舞台搭建完成後,被告確實已經可以預見到有部分觀眾會受到承重柱的遮擋,但上海站為巡演的第一站,先前未有現場觀眾的反饋,導致被告對於受遮擋的程度以及觀眾可能的反應嚴重估計不足。被告雖有調換座位的預案,但安排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足,無法滿足現場所有受影響觀眾的需要。被告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更符合客觀實際。

因此,現有證據不足以排除所有合理懷疑,不足以認定被告構成欺詐。

法院判階梯式退還票款。(澎湃新聞)

法院認為,被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提供的服務不符合雙方約定,存在明顯瑕疵,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法院判決,根據不同的票價,採用階梯式的退票比例,對於原票價1299元的原告,被告應退還票款910元(佔比約70%),為該系列案件判決中的最高退票比例。

法院表示,被告作為專業的演藝公司,在努力提升演唱會「硬件」水平的同時,也不應忽視對服務水平的提升。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確實存在無法克服的履行障礙,應制定充分有效的預案,通過及時地告知、誠心地善後等方式,將影響降到最低,提升觀眾的感受度和滿意度。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促進演藝市場的良性發展,才能更好地滿足民眾的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