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家人被捕騙兩長者逾$10萬「保釋金」 兩男加刑判囚30月

撰文: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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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我是誰」騙案頻生。有騙徒去年2月利用長者對家人的關心,致電兩名長者,訛稱他們的家人因犯刑事案件被捕,分別要求他們交出3.5萬元及7萬元保釋金,兩名受害人付款後始得知家人沒有被捕,於是報警。警方同月拘捕兩名涉案男子,兩人早前各承認一項洗黑錢罪,法庭批准控方申請,對兩人加刑25%,今日(17日)判兩人分別入獄30個月。

警方偵破兩宗「猜猜我是誰」騙案,兩名涉案男子分別被判囚30個月,屯門警區刑事支援隊主管偵緝督察黃嘉鴻交代案情。(警方直播截圖)

兩宗案件分別發生於去年2月9日及10日,騙徒均訛稱分別69歲和80歲女受害人的家人被警方拘捕而索取保釋金。兩名受害人信以為真,情急之下取出本身放在家中及銀行的現金,在住所附近交予一名男子,其後致電聯絡到家人,始知對方沒有被捕,揭發騙案並報警。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及深入調查後,先於同月13日,以涉嫌詐騙拘捕負責收款的姓張男子,他承認收取1,000元報稱,為一名姓黃男子收取騙款。黃男一周後被捕。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落案起訴兩名分別33歲及34歲的被捕男子洗黑錢罪,兩人分別報稱運輸工人及無業。他們早前各自承認一項洗黑錢罪,案件於今日判刑。針對近年詐騙及洗黑錢案有上升趨勢,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以提升阻嚇力,法庭批准對兩名被捕加刑25%,兩人最終各被判囚30個月。

屯門警區刑事支援隊主管偵緝督察黃嘉鴻提醒市民,若收到自稱親友來電索取金錢,應保持警覺及向家人核實,如涉及保釋金,則應致電就近警署核實。警方重申,執法部門不會主動要求市民提供保證金或保釋金,亦不會要求市民到公眾地方、例如郵局或街頭交收金錢。黃嘉鴻呼籲市民多關心長者,提醒他們最新的防騙資訊,加強長者的防騙意識;市民亦不應將戶口提供予他人作不法用途,否則即使沒有實際操控相關戶口,亦有可能干犯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市民如懷疑受騙,可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或999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