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討論屍體發現及失蹤案 警方:失蹤人口破案率93%

撰文:孔繁栩 鄭秋玲 李耀宗
出版:更新:

反修例風波踏入一周年,監警會早前發表專題審視報告,指出截至今年2月,警方應對示威活動而採取的行動衍生542宗須匯報投訴及1,099宗須知會投訴,共164宗投訴,監警會亦向警方提出52項改善建議。
監警會今日(16日)下午3時25分舉行公開會議,根據會議議程,警方將會簡報處理屍體發現及失蹤人士調查事宜;警方亦會就投訴警察課的每月統計數字、有關《逃犯條例》擬議修訂的大型公眾活動衍生的投訴統計數據、監警會提出52項建議的最新情況,以及投訴警察課刑事及違反紀律事項作出報告。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將於會議結束後會見傳媒。

監警會今年舉行公開會議,聽取警方解釋屍體發現及失蹤人士處理安排。(羅君豪攝)

去年有近9000宗涉及屍體案件

警務處刑事總部署理警司許綺惠表示,去年多宗屍體發現,警方被指「隻手遮天」掩蓋死因真相,她指2019年共有8,885宗涉及屍體案件,當中有自殺、兇殺或屬屍體發現案,經初步調查後,向死因庭提供報告;目前只能提供到2018年的死因庭數字,共有8,534宗,約10%、1,083宗由死因庭指示要求警方進一步調查,當中約10%即161宗由死因庭要求召開死因研訊。

許表示,巡邏小隊接到舉報,會在現場確認死者身份,檢視死因有無可疑、有無他殺可能、有無與其他兇殺案有關,檢查屍體有無生命跡象等,有時會召喚法醫透過外觀及其他方法推斷死亡時間。她舉例說,如現場有無打鬥痕跡,如需要進一步調查時,會看死者的社交媒體帳戶有無得別留言,及現場附近有無閉路電視及電話通話紀錄,視乎案情召喚專家如鑑證,並會與死者親屬緊密聯繫,了解有無自殺傾向。她指如認為死因有可疑,會交由刑事調查隊跟進。完成蒐證後,會召喚食衞的屍理處理隊運送到公眾殮房,及聯絡家人認屍。

許綺麗形容死因裁判官是「靈魂人物」,「係最後負責同裁決嘅人。」她解釋說,如認為死因無可疑就可以結案,否則有權指令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警方要額外提交報告,死因裁判官亦可以指令安排第三方獨立專家如醫生等,及決定是否召開死因研訊。由五人陪審團審議,判決個案是死於自然、自殺或非法被殺。

被問到是否在不同環境發現屍體後的調查程序一樣,她指,基本上的初步調查程序「大同小異」。被問到有可疑抑或無可疑是否由現場警員決定,許指有「好多唔同方方面面工作」,有個初步評估,由巡邏人員及在場指揮官之後撰寫報告予死因裁判庭。

總警司麥衛文補充指,通常都會有市民目擊舉報,會有救護車到場,巡邏人員及指揮官要看現場環境,如是墮樓,會逐層掃樓和看閉路電視,了解是否當區居民等。如發現身上有可疑傷勢如有刀傷,會召喚法醫檢視等,「如有任何可疑都會提升調查力度。」

麥衛文 :要掩蓋有人死亡及失蹤幾乎無可能的事

麥衛文強調,處理屍體發現及失蹤人口有嚴謹及規範化流程,當中涉及不同持份者包括法庭、專家、政府部門一同參與、互相監視及知匯,是一環扣一環。麥又重,監報會專題報告已指出,「香港人口稠密,要掩蓋香港有人死亡及失蹤,需要大量人事部門相互勾結,是幾乎無可能的事,除非有證據支持,否則是超乎尋常,是不可信。」

監警會今日討論屍體發現及失蹤人士案件。(孔繁栩攝)

警方:有被尋獲人士要求勿披露其下落予他人

警方指過去3年沒有涉及屍體發現程序的投訴,相關的只有處理死者財物方面的投訴。

新界北總區行動部警司(署理)梁志恆表示,去年有2,643宗失蹤人口,較前年的3,046宗減少約13%,認為與科技進步有關;大部分都有社交媒體,可以更新狀況等。按年齡層分佈相約,16歲以下佔21%,主要是貪玩等,全部都尋回;17至59歲佔全部51%,多數與家人不和、有誤會等,亦有外傭無通知僱主下離港;60歲以上佔個案28%,主要是患腦退化症等,屬個位數,「一個人可以唔見六次。」過去3年,涉及16歲以上仍有61宗失蹤人只正在調查。

五個陸上總區各設失蹤人口調查組。梁提到過往尋獲個案,不少都是由社區熱心人士發現報案等。他表示,其中一種跟進方法是透過DNA比對,得親人同意如梳等,將採取到的DNA放入資料庫,對比屍體發現。過去曾發生失蹤案變兇殺案,甚至是報案人就是兇手謊報。他另外指,如失蹤者被尋獲後,會按其意願,不會向報案人及第三方透露其下落及資料,他指或許這個程序引起部分外界誤解。

警務處劉賜蕙:無收到死亡事件報道的親友報案

被問到有無死亡後才發現曾獲舉報失蹤,梁志恆指無相關統計,但有試過循失蹤人士方向調查案件,經翻查閉路電視後,見到有報案人拿大行李離開住所,明顯有可疑故交由刑偵調查,結果案件實質上是兇殺案。總警司麥衛文指,失蹤人口的破案率有93%,剩餘7%是已知道行蹤但未接觸到真身

監警會委員許宗盛問到,過去一年有報道指的死亡事件,有無收到相關報案或屍體發現。警務處監管處處長劉賜蕙表示,無收到報案,無任何作為他們的親人或朋友到警務處求助及報案。

被問到3年來61宗16歲以上未結案個案中,有幾多是已發現行蹤證明在生、但未能確認他安全及親自銷案,有幾多是被找到後拒絕透露資料,扣除後實質上有多少宗是由去年8月後發生的。梁志恆僅指,無備存8月後的數,於去年舉報仍然跟進中的個案有40宗。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