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英皇道劫案 被告稱被捏陰囊招認 信回歸後司法公正決自首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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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英皇道1993年發生金行劫案,警員與匪徒駁火,1匪徒最終不治。一名涉嫌任中間人的的士司機在審訊期間潛逃,事隔近24年,去年自首但否認指控。案件今(22日)在高等法庭續審,被告出庭自辯。他稱因遭警員毆打並捏其陰囊,因難忍痛楚終「招認」。他深感當時本港司法制度不公遂潛逃。但香港現已回歸,認為現時司法制度較公平,才自首面對審訊。

被告葉榮發潛逃24年後回港自首,並就搶劫罪在高等法院面對審訊。(資料圖片)

被告稱先被警帶到郊野公園毆打

現年58歲的被告葉榮發,被控於1993年2月15日,在北角英皇道新都城大廈地下的英皇珠寶金行有限公司,連同他人搶劫謝嘉輝和何智聰,劫去一批價值逾125萬元的金飾。謝和何為涉金行的職員。

被告供稱,有多名警員於1993年7月到其住所,就是次劫案拘捕他。被告曾被警員帶到大帽山郊野公園,遭拳打胸和肚幾次。

被捏陰囊逾半小時

被告之後被押送到港島總區的辦公室,警員打被告的頭10多次,又揑其陰囊30至45分鐘。他形容:「果隻痛真係好難受。」他最終忍受不了,才作出招認。警員梁達華寫下口供後,讓被告簽名。被告指當時擔心被毆,才在口供紙上簽名。

被告庭上解釋,遭警員毆打還要被檢控,因此對本港的司法系統沒信心。他否認曾招認自己是劫案的中間人。

曾去信法庭稱覺司法制度不公

被告在1994年審訊中途潛逃,並去信當時的法庭稱:「本人覺得香港的司法制度是存有很大的問題和不公平......對法庭沒有信心。」被告在信中強調自己無辜,署名以受害人自稱。

相信回歸後司法制度公平

他在潛逃期間在橫台山工作,直至去年到警署自首。被問及為何潛逃20多年後才自首,他庭上稱:「因為回歸咗啦麻,而家司法制度公平。」惟控方質疑被告潛逃時間越長,其脫罪的機會越大,因控方再難以找到證人,被告不同意 。

被告又透露原本已婚,但潛逃期間離婚。他解釋,10年前和前妻到律師樓簽紙離婚。被告和前妻自此沒有來往,直至去年自首後,他透過他人取得前妻的電話號碼,才再次和她聯絡。

案件編號:HCCC395/1993、28/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