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士甸工業意外|勞工處向持責者提31項檢控 首度循公訴程序檢控

撰文:洪芷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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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九月在柯士甸道西一個建築地盤的地下冷卻管道內發生致命工作意外,勞工處今日(21日)表示已完成調查,並根據相關條例向有關承建商、分判商等提出共31項檢控,勞工處又形容意外涉及極嚴重的職安健違法行為,會首次循公訴程序,按去年四月生效的職安健雜項修訂條例向持責者提出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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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柯士甸道西去年9月發生奪命工業意外,兩名水喉工郭伙記(61歲)及劉浩祥(63歲),在地底為「圓方」冷氣系統進行海水冷卻喉管更換工程時,疑吸入硫化氫中毒身亡。

檢控承建商、分判商及個別人士 意外涉及嚴重違法行為

勞工處今日(21日)表示已完成調查。處方指,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已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及《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例》(第59AE章),向相關持責者包括有關承建商、分判商及個別人士提出共31項檢控。

處方續指,由於意外涉及極嚴重的職安健違法行為,決定首次根據在去年四月生效的《2023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循公訴程序向相關持責者提出部分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兩年。

去年進行建築地盤密閉空間工作特別巡查

處方又指,為遏止不安全作業和保障工人的工作安全,去年在全港各區進行了為期兩周針對建築地盤密閉空間工作的特別巡查行動。此外,處方已修訂《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工作守則》,並於今年5月31日刊憲。在給予6個月過渡期讓業界作出所需準備後,工作守則將於今年11月30日生效。

處方發言人續說,工作守則為密閉空間工作的東主、承建商、合資格人士和核准工人提供實務指引和技術性資料,以便他們遵守進行密閉空間工作的相關職安健法例,從而保障工人的安全及健康。

處方藉此再次提醒,承建商及僱主必須提供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作業裝置、工作系統和工作環境,以保障建造業工人的工作安全。僱員亦須與其僱主合作,遵守所有安全措施及適當使用所提供的個人防護裝備,避免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工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