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白牌車│警扮乘客放蛇網上租車 5客貨車及私家車司機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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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昨日(10月6日)早上約6時,以情報主導進行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行動。人員透過網上平台,在多區租用3輛私家車和2輛輕型貨車,並派員喬裝乘客,當到達目的地時,人員便以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拘捕5名年齡介乎27至61歲本地男司機,其中涉案的所有車輛,均沒有由運輸署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呼籲駕駛人士,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會引致乘客及其他車輛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1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不等,而相關涉案車輛會被吊銷牌照及被扣押。警方表示十分重視涉及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案件,並會繼續透過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