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灣賊男稱畀「金牛」要的士司機找續 伺機搶錢逃去警閃電拉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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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灣發生搶掠的士司機案。周三(7月31日)下午,警方接獲一名的士司機報案,指較早前一名男子乘坐其的士抵達幸福街後,聱稱以1,000元鈔票繳付車資,並要求找續。惟司機從衫袋拿出找續用的現金時,疑犯將錢搶走,逃之夭夭。

長沙灣分區特遣隊接手調查,並翻查及分析現場一帶大量閉路電視片段,掌握賊人容貌、衣著特徵及逃走路線。同日晚上,警方瞬即鎖定疑犯身份並將其拘捕,同時檢獲涉案衣物。疑犯正被扣查,交由深水埗區刑事調查隊第1隊跟進。

被捕男子遭帶署扣查。(facebook「深水埗警區」圖片)

警方強調,搶掠罪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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