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第四階段生效 擴展至LED燈、氣體煮食爐等
撰文:陳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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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第四階段今日(1日)生效,涵蓋範圍擴展至發光二極管(LED)燈、氣體煮食爐和即熱式氣體熱水爐,計劃第四階段設有15個月過渡期,將於明年12月1日全面實施。
能源標籤按產品的能源效益表現分為五級,獲第一級能源標籤的產品能源效益最高。政府預計,發光二極管(LED)燈、氣體煮食爐和即熱式氣體熱水爐納入計劃第四階段後,每年可節省能源約570太焦耳,即約1.6億度電,相當於每年減少約7.5萬公噸碳排放;連同首三階段涵蓋洗衣機、抽濕機、電磁爐等8類產品,計劃所涵蓋的住宅總能源消耗量將由約五成大幅提升至約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