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傳政府擬動用《緊急法》 互聯網供應商協會表示反對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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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傳媒曾引述消息指,政府考慮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立法,即政府可訂立任何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包括對刊物、文字、地圖、圖則、照片、通訊及通訊方法的檢查、管制及壓制。
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今日(29日)發緊急聲明,表示在缺乏社會共識下,強烈反對限制互聯網服務。他們指出,除非政府將整個香港網絡放置於更具規模的防火牆下,否則封鎖互聯網服務將沒有意義,屆時將永久地影響國際商業及投資活動,社會要付出龐大代價。

反修例示威不斷,有傳媒引述消息指,政府考慮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立法。(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由多間本地互聯網供應商組成。協會在聲明指出,在技術而言,現代的互聯網具複雜性,具備VPN、加密、雲端等技術。即使作出封鎖,市民仍可通過眾多的VPN服務,進入他們希望到訪的網站。

協會認為,除非政府將整個香港網絡放置於更具規模的監控防火牆,否則封鎖互聯網服務將難以有效,甚至沒有意義。

將影響國際商業及投資活動

協會又指,一旦實施限制,將會把香港開放的互聯網畫上句號,亦會即時及永久地影響國際商業及投資活動,社會更要付出龐大代價。

他們認為,香港互聯網行業有賴於開放網絡,又指本港擁有過百間由本地或國際公司經營的數據中心,為內地提供逾8成的流量。因此,若政府為互聯網增添限制,將會徹底破壞本港電訊樞紐的獨特性和價值,甚至影響國際金融中心的成功支柱。

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今日(29日)發緊急聲明,表示在缺乏社會共識下,強烈限制互聯網服務。(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網站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