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找換店疑騙夫婦21萬 海關今暫吊銷牌照兼拉董事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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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市民稱到深水埗南昌街一間找換店匯款21萬元後,該店聲稱出現一些意外,匯款沒有完成,亦未能取回款項,事主已就此事報警求助,期間曾慨歎海關部門收到有關投訴後「嘆慢板」,未有及時處理。事隔一日後,海關即時「做嘢」,今日(21日)對有關找換店以涉嫌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暫時吊銷其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

海關今日(21日)以《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暫時吊銷涉事找換店。(資料圖片)

海關表示,數月前接獲舉報,指一間找換店在深水埗及長沙灣經營的三間店舖涉嫌違反上述條例,經海關人員深入調查及搜證後,發現該找換店涉嫌違反有關《條例》規定及未有採取所有合理措施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以致其持牌人或不再屬經營金錢服務的適當人選。

海關指,今日向該找換店發出書面通知,暫時吊銷其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並即時生效,同時提醒該找換店必須以適當方式處理尚未完成的交易及款項。

董事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捕

事件中,海關拘捕該公司47歲男董事,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指出,有關董事涉嫌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匯款服務,向顧客作出虛假聲稱,指會將款項匯到顧客指定的銀行帳戶,但其後未有提供相關服務,而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提醒各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必須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的規定,違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7。消費者亦應光顧持牌的金錢服務經營者。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呼籲市民應該循合法途徑匯款,以免有任何損失。(資料圖片)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表示,該找換店涉曾以同樣手法騙取市民血汗錢,行為實在令人髮指。他認為海關迅速行動,保障市民財產安全。此外,他促有關部門盡快完成有關調查,以便相關苦主能夠取回金錢,並呼籲市民若有需要進行大額匯款,應該循合法途徑進行,以避免有任何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