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案】助理消防區長指千名示威者坐馬路 消防車需繞道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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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今(2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控方下午傳召助理消防區長,他指2014年9月28日接報有人受傷,需到金鐘海富中心,但千名示威者坐上馬路,阻擋消防車通過。即使消防車響起警號,示威者都未有讓路,最終消防車需繞道行駛。

助理消防區長唐偉東(左)供稱案發時因有人佔路,令消防車需繞道。(林樂兒攝)

港灣消防局繞路到海富中心 花14分鐘 

助理消防區長唐偉東(下稱:唐)供稱,案發時駐守灣仔港灣消防局。他於2014年9月28日下午4時許接報,指金鐘夏愨道海富中心對開多人受傷。他原打算經分域碼頭街西行前往金鐘,惟分域碼頭街及龍和道的行人路及馬路坐滿約一千名示威者。他指,即使消防車響著警號及亮起警燈,向示威者表示想通過道路,示威者仍沒有讓路。

唐稱,最後繞路到達海富中心,花了14分鐘,而消防局的6分鐘內抵達承諾是指火警意外,不適用於是次受傷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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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要求人示威者上行人路不果

而同日於分域碼頭街執勤的警員羅守忠供稱,他最初到達時,分域碼頭街的來回行車線均正常無礙,惟其後一大群人湧出,坐滿馬路,包括行車天橋。他叫示威者走上行人路不果,而示威者人數逐漸增多。

9名被告為佔中發起人戴耀廷(52歲)、陳健民(58歲)及朱耀明(73歲)、立法會議員陳淑莊(45歲)及邵家臻(47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22歲)及鍾耀華(24歲)、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28歲),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61歲),9人共被控6項妨擾罪。

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 DCCC48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