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欣健還原74年「旺角長城別墅」謀殺案 憑一線索搵屍體12塊人肉

撰文:張祖銘
出版:更新:

79歲陳欣健近年活躍於演藝圈發展,不過他其實入行前曾經於60至70年代曾任職皇家香港警察,而較早前他出席公開活動,亦有接受《香港01》大談當年調查當年哄動一時「長城殺手黑野狼」案件。翁靜晶YouTube頻道「危險人物2.0」昨日(25日)再播出訪問當年負責案件的陳欣健詳談案件細節。

陳欣健在翁靜晶YouTube頻道「危險人物2.0」詳談「長城殺手黑野狼」案件。(影片截圖)

陳欣健形容女屍體似馬騮

這一件恐怖的謀殺案件是發生於1974年的一間旺角時鐘酒店「長城別墅」,34歲女死者劉富敏(原名劉金鈴)當年8月15日被發現上述的時鐘酒店,當天負責調查案件的陳欣健形容進入兇案現場的情景:「間房好細,細到我諗只有十平方左右,只有一張床、一個痰罐、一個衣櫃……冇喇!一張床蓋上一塊白布,冇浴室,得痰罐,然後有一塊布蓋住,塊布有一啲瘀血,係乾嘅!」

陳欣健親述當年在旺角長城公寓發現女屍的事發經過。(張祖銘攝)

他形容看到屍體的時候的感受:「我又唔覺得恐怖,我覺得好似隻猴子,好似馬騮,因為頭髮短咗,見到頭型,(眉位置附近)係白色,冇血,呢啲位置(鼻及唇)係白色嘅,好似小丑,三角形,慢慢先揭開到下面,先見到其他身體部分都係白色。我就問驗屍官點解係白色,因為佢係死咗之後先被割嘅,血係沉澱喺身體下半部分,所以佢割嘅時候係唔會有血,我嗰時先發現『哇,大鑊』。」而根據當時案件調查的結果得知女死者的耳朵、耳珠、眼皮、鼻子被挖洞,嘴唇和兩邊乳房、一半的陰道、肚臍都被割掉,一共割了12塊肉。

陳欣健形容看到屍體似馬騮。(影片截圖)

自稱「黑野狼」的兇手致電透露線索

陳欣健調查的策略就是認為需要封鎖現場進行調查,因為累死者的隨身物件連內衣,以及身份證也不在房間,他更透露酒店的職員有詢問可否解封案發房間繼續做生意。他表示:「我經常心裡面有個感覺,有啲嘢未完,好得意嘅,我有啲感覺就係話,我覺得呢間房咩都冇,企喺度一眼睇得晒,但總覺得有啲嘢喺度,我又講唔出。我話唔好,都係封住先,唔畀入嚟,唔畀做生意。」

後來他指有一位自稱「黑野狼」的兇手打了一個神秘電話去快報,他憶述兇手所說的話:「佢話警察係拉佢唔到,跟住佢話你返去望吓間房。我仲記得,我知道咗呢個消息,我就返到間房,自己夜晚坐喺嗰度,我喺度望『冇嘢呀,仲有咩呢』。」他覺得房間內的窗口冷氣機有可以,但嘗試開啟電源不成功,結果需要請電機工程署把冷氣機拆下,他說:「一拉出嚟,割出來啲部位就放喺冷氣機頂部,即係藏喺牆同冷氣機中間,我一見到,佢已經收縮變成黑色,我立即拎去畀法醫將佢哋浸泡。等佢哋鬆軟返再縫返上死者身上,然後搵一個畫圖嘅人嚟畫出死者個樣。」

當年任職警司的陳欣健,有份參與調查案件。(資料圖片)

陳欣健親自到嫌疑人的家發現到死者遺物

陳欣健心痛女死者劉富敏家中有母親和女兒卻被殺枉死,所以想為了死者伸冤而繼續調查,他之後去到女死者劉富敏工作的地方進行調查,而在調查中發現到有一疊卡片,其中有三位找不到下落,他之後與下屬去到元州街一個單位找其中一名嫌疑人的叔叔,他形容去到嫌疑人家的情景:「一入去有個老人家,我諗都有七十幾歲,跟住有一張碌架床,咩都冇喇……有兩個小朋友喺度,我仲記得佢落口供,我喺旁邊睇《歡樂今宵》。」他說在離開的時候卻感到有點古怪,並表示:「當我行咗四、五步之後,我就行唔郁喇,我好似被釘喺原地,我唔知道點解就企咗喺度,我一直到處睇,我發覺自己焦點喺張碌架床度,都冇乜嘢呀,上層有個小朋友睡覺,旁邊有一個咖啡色皮箱。我即刻問『呢個咩嚟』,個阿伯話『唔係我㗎!』。佢一講唔係我㗎,我即刻醒咗。」

當年「長城殺手黑野狼」謀殺案的剪報。(資料照片)

警方曾經懷疑兇手是地盤工人

而老人家則紙皮箱是屬於他的外甥,並透露他身處於澳門不在家,而陳欣健感到相當可疑,決定立刻返開皮箱,他說:「呢度同你睇報紙報導唔同,撬開之後,個女人啲衫喺晒度,除咗個胸圍,仲有死者張身份證、相……佢哋拍拖啲相。」在調查期間突然老人家的電話響,陳欣健馬上向對方說:「我拎把槍出嚟對住阿伯個頭,我話『你聽電話,如果係佢打畀你,你唔好話有警察喺度,如果唔係就一槍打死你』。」不過老人家依然選擇向電話中的對象說出單位有警方,不過陳欣健在前往嫌疑人的家前,已經有準備安排好人手調查電話打出的位置,結果發現電話來源是由嘉頓麵包對面一個地盤打來,疑兇可能是地盤工人。

當年相關新聞報道。(資料照片)

兇手梁兆平被判誤殺入獄10年

講到成功找到兇手的契機,就是有一天巡警拘捕了嘴邊有血的男子,從他的名片發現他的身份是梁兆平。陳欣健激述當時向對方問話:「我就問『劉富敏嘅事你知道啦?我哋知係你殺,我哋想知你點殺佢,他就瞓喺度講『我用兩隻手指都殺得死佢』,佢係窒息死,被掐死,佢話『係,我就係咁啫,就係兩隻手指殺死佢』。」而梁兆平更一度撲向陳欣健做示範,他經過調查後得知案情,他說:「佢根本承認殺咗佢,我就問你用咩割佢啲肉出嚟,原來佢做地盤工,有一把鎅刀,佢成日用鎅刀。」

而梁兆平更指不想有人認得出女死者,所以割開女死者劉富敏身上不同的部位,陳欣健又表示:「咁割面咪得囉,點解要割下陰呢,我認為佢對呢個女人、呢個死者嘅痴愛程度已經唔係佢自己喇,其實係有精神分裂。只不過嗰個年頭唔美國咁,有律師帶佢去睇心理醫生又畀份報告出嚟,總之所以你話『已代為割肉』(字條),都係佢自己寫出嚟。」最後兇手梁兆平承認他自稱「野狼」致電到快報挑戰警方,並聲稱醉酒斷片,所以謀殺罪不成立,被判誤殺入獄10年。

梁兆平自己寫住「金鈴已代為割肉」。(radio99.tv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