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常委李杰翔遭開除黨籍 中紀委:利用國有礦產資源搞政治交易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李杰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杰翔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通報指,李杰翔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處心積慮搞政治投機,為謀求職務晉升結交政治掮客,利用國有礦產資源搞政治交易,對抗組織審查搞政治偽裝,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信奉庸俗的「酒桌文化」,肆意吃喝享樂,違規收受禮金。
同時,通報提到,李杰翔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職務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提供幫助;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市場經濟活動;道德敗壞;毫無紀法底線,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利用親友經商做掩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稱,李杰翔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李杰翔是今年落馬的第17名中管幹部,也是十九大後青海落馬的第3名副省級幹部。此前,青海副省長、海西州委書記文國棟,省檢察院檢察長蒙永山,已分別於2020年9月、2021年6月被查。
「青海虎」李杰翔內蒙古工作34年
公開資料顯示,李杰翔生於1964年3月,曾在內蒙古工作了34年。李杰翔仕途起源於包頭,早年在包頭師範專科學校中文專業學習,1985年7月畢業後選擇留校任職,1986年6月進入包頭市委辦公廳工作,後陸續擔任霍林郭勒市副市長,包頭市青山區副區長,包頭市石拐區委副書記、區長,石拐區委書記等職。
2003年11月,李杰翔改任包頭市土默特右旗旗委書記、旗人大常委會主任,時任包頭市委書記正是後來被查的邢云。 2007年11月,李杰翔躋身包頭市委常委行列,並繼續兼任土右旗旗委書記職務。
2010年9月,李杰翔改任包頭市委常委、副市長。次年8月,李杰翔調任通遼市委常委、副市長,2013年5月改任自治區發改委副主任,區能源開發局局長,明確是正廳級。
2015年4月,李杰翔出任呼和浩特市委副書記、代市長,2016年2月去代轉正,2017年1月起兼任和林格爾新區黨工委書記,時任呼市市委書記,正是此後被查的雲光中。
2017年5月,李杰翔晉升副部,成為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兼任通遼市委書記。兩年後,2019年9月,李杰翔離開工作了35年的內蒙古,跨省出任青海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務副省長、黨組副書記。
2020年8月,青海木里煤田非法採礦事件被媒體曝光後,青海省成立調查組,李杰翔任調查組組長,並表示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嚴查嚴辦。
今年1月,李杰翔當選為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青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一職由王衛東接任。被查前,李杰翔任青海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
李杰翔被立案審查調查一周前,還公開露面。「青海人大」微信公眾號顯示,3月31日,青海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在西寧舉行。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杰翔及常委會委員共54人出席會議。李杰翔主持第一次全體會議和閉幕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