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南北戰爭的最大誤解:奴隸、自由與統一
1865年4月9日美利堅聯盟軍總司令羅伯特・李(Robert Edward Lee,1807─1870年)向聯邦軍指揮官格蘭特(Ulysses S. Grant,1822─1885年)投降,標誌着為時四年、犧牲62萬人的南北戰爭終告結束,但這場內戰的起因與影響,至今仍在撕裂意識形態各異的美國人民。
譬如許多南方州依舊懸掛聯盟(Confederacy,南方邦聯國)旗幟,或豎立聯盟軍政要員的銅像;肯塔基州法院大樓外近日升起聯盟國的第一面國旗,結果引來批評;密西西比州州長里夫斯(Tate Reeves)於2020年4月3日公告本月為「聯盟遺產月」(Confederate Heritage Month)的舉措,更引起兩派人馬的不同反應——聯盟士兵遺孤組織(Sons of Confederate Veterans)欣喜地高喊「上帝保佑聯盟國士兵。他們永不應被遺忘。上帝是我們的辯護者!」,《密西西比大學報》(The Collegian)編輯凱爾(Kyle Hamrick)則嫌惡地批判道:「美利堅聯盟從墳頭外回來了,彷彿新冠病毒還不夠糟」。
無論各派對美國南北戰爭起因的解釋有多殊異,舉凡奴隸制存廢、州權、經濟衝突等等,但唯一不能否定的,即美國的主權與領土統一在此戰得到徹底鞏固,對林肯(Abraham Lincoln,1809─1865年)來說這始終是首要之務,廢奴反倒不是最該優先解決的問題。
廢奴主義者恐怕不樂意淡化奴隸制對南北戰爭的催化作用,深怕這會連帶抹去蓄奴的罪惡。但實情是林肯從不是為了道德人權出兵平叛,且也只有國家分裂的危機消失後,才能保障全面廢奴的可行性。
林肯本身厭惡奴隸制,但不願在法制上太快廢除,以免激起南方的反彈,因此渠反對廢止1850年通過的《逃奴法案》(Fugitive Slave Act);在1858年競選參議員時,也對不同地方的群眾發表自相矛盾的演講。渠一面向芝加哥人說道「所有人生而平等」,一面卻向查爾斯頓(Charleston)居民宣稱:「我從來不贊成白人和黑人以任何方式獲得社會和政治上的平等,我從來不贊成給黑人投票權……我贊成將高人一等的地位給予白人」,而現場聽眾則回報以熱烈的掌聲。
也因這種「靈活」的温和立場,林肯被共和黨推選出來競選總統,共和黨認為此人應能緩和南方獨立的念頭,但南方州依舊警告林肯一旦當選將脱離聯邦。故林肯勝選後,立刻發表演說安撫南方:「我無意直接或間接地在有蓄奴制的州裡干預蓄奴制度。我相信我沒有這樣做的合法權利,而且我也沒有這樣做的意願」,同時強調美國的不可分割:「我認為這些州所組成的聯邦是永久性的……任何州均不得僅由自己動議,即可合法脱離聯邦……我認為依照憲法與法律,聯邦是不可分裂的;我將盡我所能,務使聯邦法律在所有各州得到忠實貫徹,這是憲法本身明文規定責成我這樣做的」。
因此當南方州執意自組「美利堅聯盟國」後,林肯立刻認定這是反叛,並繞過國會授權逕自派軍平亂,同時其呼籲人民參軍的理由也是維護聯邦而非廢奴。1861年美國國會肯定林肯的舉措,並通過決議宣稱戰爭目的「不是為了任何征服或者鎮壓目的,也不是為了推翻或者干涉南部諸州的權利和現存制度,戰爭的唯一目的就是保存聯邦」,明明白白地宣告國家統一的優先性與必要性,奴隸制存廢根本不是最大起因。林肯與國會也沒打算在內戰中順勢廢奴,以免斷絕擁護奴隸制的南方州回到聯邦懷抱的任何希望。
故美國國會於1861年8月通過《沒收法案》(Confiscation Act),允許向聯盟軍作戰的黑奴可獲得自由時,林肯便表示反對,渠認為這很可能激使未加入美利堅聯盟的肯塔基、馬里蘭、特拉華、密蘇里等四個蓄奴州也跟着脱離。而當林肯聞知聯邦軍將領弗里蒙特(John Charles Frémont,1813─1890年)在密蘇里州沒收叛亂者財產並釋放黑奴後,也立刻解除其兵權。廢奴主義者對林肯的行為頗不諒解,《紐約論壇報》(New-York Tribune)創辦者格里利(Horace Greeley,1811─1872年)還寫信質問道「您已經過多地被議會中那些來自邊境地區蓄奴州的政客們所左右」。
不過林肯回信辯稱:「我的最高目標既非挽救奴隸制度,亦非摧毀奴隸制度,而是拯救聯邦。如果無須解放一個奴隸就能拯救聯邦,那麼我將不會解放一個奴隸;如果必得解放所有奴隸方能拯救聯邦,那麼我將會解放所有奴隸……如果說我對奴隸制和黑人做了什麼,那是因為它有助於拯救聯邦」。這更是清晰地表達:廢奴與否僅是維護國家統一的手段,後者才是戰爭的起因與目的。
也正因如此,所以林肯在廢奴的腳步上一直前進得很慢,甚至起初還不肯同意黑人加入聯邦軍隊,以免傷害白人士兵的自尊。還有知名將領謝爾曼(William Tecumseh Sherman,1820─1891年)一開始也不願接納黑人士兵,甚至曾把逃亡黑奴送回主人身邊,但他對南方的反叛又是咬牙切齒地痛恨。
謝爾曼曾恫嚇道:「我們能讓戰爭可怕到在南方人再次動武前厭惡戰爭好幾個世代」,並實施極慘烈的焦土作戰,下令不留半點資源給南軍。儘管手段嚴苛,但謝爾曼表示從不覺得該道歉,林肯也稱許謝爾曼的戰功。這在在顯示,比起解放黑奴,阻止分裂才是當時聯邦的最高目標。
重新梳理這段歷史,就能解釋何以直到1863年1月1日林肯才公布實施《解放奴隸宣言》(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且僅宣告叛亂州的奴隸可得自由,同時又允許叛亂州在百日內若放下叛旗將可保留原有制度,直到1865年12月美國憲法通過第13條修正案後才正式全面廢奴。林肯對此直言不諱地承認:「解放奴隸會給我們帶來在南方土地上生長起來的20 萬人,它還會給我們帶來更多的東西,也使敵人減少同樣多的東西」,彰顯唯有解放黑奴可幫助聯邦打贏戰爭後,林肯才願意促成。同時他又留下後路讓叛亂州歸附與安撫蓄奴的前述四州,就是要儘可能以最低成本加速國家統一,而非徹底顛覆改造南方的社會制度與生產方式。
但這無損於林肯的偉大貢獻,畢竟美國在其領導下免於分裂,又防止英法等國藉機重新殖民北美的陰謀。再說也只有在統一國家與強化的聯邦政府權力下,廢奴政策才能進一步鞏固。且內戰結束後,美國經濟得到空前發展,1890年美國工業產值超過農業,1894年更超越英國躍為世界第一,顯現停止內耗的美國能釋放的潛力有多麼巨大。
只是飽嘗內亂之苦的美國,竟挾着重建後的巨大能量,走向海外擴張之路。1898年美國國務院聲稱「不斷擴大我國產品的海外銷量,已不再僅僅是一個貿易問題,而且變成每個政治家都必須予以關注的嚴重政治問題」,更呈現其寄望國內資本宰制國際秩序的帝國主義本質,至今美國仍秉持這項原則指導其外交政策,由此引發與不少國家的摩擦。
最重要的是,美國誓死捍衛自身統一,但對他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就沒那麼尊重,譬如策動巴拿馬自哥倫比亞獨立、分割朝鮮半島、阻止南越舉行普選實現統一、分裂南斯拉夫聯盟,介入中國內戰、至今仍強橫指點台海問題等等。美國對此的干預藉口幾乎是千篇一律的保障「自由」或「民主」云云,但若用同樣的尺度去評價林肯,他肯定是個不尊重南方州「自由民主」的「獨裁者」,實在是一種歷史的諷刺。從這種雙重標準也顯露另類的「美國優先」:即只有美國的國家統一與主權不容挑戰,至於其他國家──端視有無觸犯美國利益再決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