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武裝衝突與政治不穩下保護人類文化遺產
來稿作者:劉健宇
文化遺產可簡單分為「物質」與「非物質」,前者可以是一整個建築物、文物文獻等,後者則是近年香港積極推廣的「非遺」。近日是1954年《關於武裝衝突情況下保護文化財產的海牙公約》(又稱《1954年海牙公約》)簽署的70週年。該國際公約是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推動通過,旨在保護受到武裝衝突威脅的各國文化遺產免遭破壞,面對近年國際間武裝衝突與政治不穩增加,有不少人類文化遺產,面臨被破壞的威脅,我們應該加強武裝衝突與政治不穩下保護人類文化遺產的支持力,為人類文明持續出一分力。
保護文化遺產具現實主義意義
歷史上有不少武裝衝突下破壞文化遺產的案例。自二次大戰後,曾出現南斯拉夫解體時「杜布羅夫尼克古城」被破壞、伊拉克戰爭期間伊拉克國家博物館慘遭洗劫、2014至2017年間,伊斯蘭國破壞摩蘇爾和巴爾米拉的許多文化遺產。
根據《1954年海牙公約》有關安排,締約國可先造冊並登錄於國際名冊(International Register of Cultural Property under Special Protection)(第8條),讓所有締約國皆禁止對已登錄的特殊保護標的有敵對行為——為了便於辨識,締約國可依公約第16條的藍盾標章標記文化財。國際藍盾委員會是由國際檔案理事會(ICA)、國際博物館協會(ICOM)、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ICOMOS)和國際圖書館協會與機構聯合會(IFLA)四大機構於1996年共同成立。
藍盾四大機構的成立,旨在透過共同努力,準備和應對可能影響文化遺產的緊急情況。它們近日便發表《武裝衝突期間保護遺產聯合聲明》(Declara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archives, libraries, museums and heritage places during armed conflicts and political instability),旨在提升國際關注武裝衝突和政治不穩定期間的文化遺產。文化遺產受到破壞,可能是因為立場與理念衝突,也可能是在武裝衝突期間盜賣盜挖博物館館品、考古文物等。事實上,文化財保護(cultural property protection)不僅涉及一國認同,更是切斷恐怖份子或叛軍現金流,並確保戰後重建發展旅遊業的必要措施。
首宗因破處文化遺產的「戰爭罪」罪犯
值得注意的是,現時已有因破壞文化財遭國際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起訴的戰犯。早於1993年成立的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Tribunal for the former Yugoslavia, ICTY),便曾討論破壞文化遺產的罪行,尤其當時南斯拉夫的武裝衝突涉及東正教與伊斯蘭教間的宗教衝突,故宗教建築時常成為攻擊的主要目標。
2016年,被告馬蒂(Ahmad al-Mahdi)涉嫌惡意破壞包括九間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列名為世界文化遺產的清真寺,特別是廷布克圖(Timbuktu)聖陵。被告最終被國際刑事法庭法官裁定有罪,須服刑九年及繳交賠償金270萬歐元,國際刑事法庭還特別慎重地轉交其中的一歐元予馬利(Mali)政府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寓意補償馬利人民及國際社群因世界文化遺產蒙受的損失。
中國承擔大國責任倡議
面對武裝衝突與政治不穩,我國提出保護人類文化遺產的重要倡議。2023年5月,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耿爽參與法國、阿聯酋、意大利、塞浦路斯舉辦的「武裝衝突中保護文化遺產」阿里亞辦法會議(Arria Formula)——這是安理會成員以靈活與非正式方式,就共同關心的問題與聯合國會員國及有關方面交流溝通的機制。耿爽代表中國提出四點呼籲:(1)嚴格遵守國際法、(2)化解對抗衝突、(3)加強文明交流、(4)推動文物返還。中國作為文化遺產大國,將積極參與「衝突地區遺產保護國際聯盟」工作。
為了促進香港青年對於國家文化遺產保護的了解,香港史學後進協會早於2023年在香港舉辦首次「國家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慶祝活動,為香港首次舉辦同類活動。承繼去年的經驗,在獲得大灣區共同家園青年公益基金「築願計劃」資助下,本會繼續舉辦「香港文化遺產保育青年培訓項目」,並將於2024年6月8日國家文化和自然遺產日在香港饒宗頤文化館舉辦「世界文化遺產青年論壇」(粵港澳大灣區),讓不同青年發表對於文化遺產保護的看法。
同日,亦是「非遺六月」開幕日。該活動由華夏基金會、文化力量,及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共同牽頭發起,本會擔任發起機構,旨在進一步擴大「非遺」傳承與教育的力度,並對接國家推廣非遺與中華文化的政策措施,從而為香港社會各界構建文化自信,凝聚民族文化靈魂,最終讓人類共擁、共享祖先的智慧和創造。歡迎公眾踴躍參加!
作者劉健宇是香港史學後進協會創會會長、世界文化遺產青年論壇(粵港澳大灣區)聯合創辦人。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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